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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2 15:51 信息来源:舒城县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审计委员办公室、县审计局的统一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77-1020日,对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俊东同志20151月至201912月任期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1124日将审计情况进行了反馈。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舒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院党组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01124《报告》反馈后,梁俊东检察长要求党组成员及时传阅,并于20201210日,主持召开党组会,全文传达学习,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21222日,院党组会,专题讨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相关报告。

二是明确整改责任要求。党组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梁俊东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推动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逐条研究,逐项落实,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整改督促检查。院党组、派驻纪检组和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把握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时定人定部门督促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确保反馈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巩固整改工作成果。院党组注重反馈问题的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管理机制。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条对照,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针对《报告》反馈的“未设置账薄核算罚没收入”的问题。在财务核算中启用应缴财政款-应缴专户款科目,收到案件款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涉案款科目,在案件承办人提出将涉案款罚没时,将其他应付款-涉案款科目转入应缴财政款-应缴专户款科目,准确核算涉案款罚没情况,并在年末与财政非税部门对账,确保非税收入核算准确,防止遗漏。该项问题已整改。

     二是针对《报告》反馈的“预付款长期未清理” 的问题。根据审计要求,对预付账款科目进行集中梳理,发现属于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共有4笔,分别为200153号凭证,预付舒城县建筑工程公司50000元;2005615号凭证预付元棚村10000元(200592号凭证冲销8000元,预付账款结余2000元);20101121号凭证预付六安市财政局896200元;20101122号凭证预付安徽省人民检察院80000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与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其中,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补开了2010年服装费收据80000元;中筑建设有限公司补开工程款发票50000元,并在20211月份的65号对“预付账款-省检察院服装和枪弹购置款”科目冲销80000元,在20211月份的66号凭证对“预付账款-舒建公司工程款”科目冲销50000元。百神庙镇元棚村委员会出具证明,检察院2005622日付元棚村结余2000元,为赠与元棚村的对口帮扶资金,用于村水电建设,在20211月份68号凭证对“预付账款-元棚村”科目冲销2000元。2010112日,根据省检察院要求,县检察院转六安市财政局896200元,用于购置2010年政法装备,经过核实,该批次装备我院已全部收到,并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录入,但财务账未及时作冲销处理,导致预付账款长期挂账。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录入的政法装备金额合计708328.89元,与预付金额896200元存在差额,原因主要由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导致,该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金额为0,在预付报销附件中金额为150000元。截止20201231日,录入该批资产中293087.79元资产(通用设备)仍在用,415241.1元资产已进行核销报废,2021128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同意对该预付账款进行核销处理。在20211月份的67号凭证对“预付账款-六安市财政局”科目冲销896200元。同时,20202月份14号凭证、20202月份15号凭证已累计冲销预付账款930931.58元,截止2021131日,我院预付账款累计金额为152433.49元。该项问题已整改。

   三是针对《报告》反馈的“盘盈资产记录不及时,造成账实不符”的问题。20177月,我院委托安徽舒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院资产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盘盈资产8.08万元,但我院未对盘盈资产情况进行记账,也未对盘盈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20211月,我院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补录盘盈资产8.08万元,同时在20211月份69号凭证中调整固定资产科目,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该项问题已整改。

 

                           中共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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