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至5月,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财政局对其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经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亿元,预算支出48.99亿元。
2021年度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年实现支出59.98亿元,比上年下降5.7%。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21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亿元,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32.17亿元,调入资金6.2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5.7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8亿元;减:上解支出1.2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8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6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61.19亿元。当年安排支出59.98亿元。年末结转1.2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43.82亿元,同口径安排支出43.82亿元。全年实现收入30.8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9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4.27亿元,调入资金0.58亿元,上年结余0.18亿元;全年基金可用财力为57.81亿元。当年安排支出47.11亿元,调出资金5.9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61亿元。年末结转1.18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10.15亿元,同口径安排支出10.15亿元。全年实现收入6.64亿元(不含地市级2.83亿元),实现支出6.64亿元(同上),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220万元,同口径安排预算支出220万元。全年实现收入1.32亿元,安排支出1.31亿元,年末结转49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9年末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862260万元,纳入政府债务监测平台的债务余额为69791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县财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
一是认真做好“三保”“六稳”。2021年,县财政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落实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保障“三个优先”,推动“三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出台多项政策,引导优质企业落户生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期限。加强县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三是财政改革逐步深化。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台《舒城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推动全面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是提升财政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出台了《舒城县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舒城县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办法》等制度。落实单位债务监管系统月报、年报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偿还政府债务、消化存量隐性债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惠农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和全县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安排不规范。
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三是预算追加安排较大。
四是部分中央直达资金项目未及时支出到位。
五是抽查发现个别项目支出无预算。
六是污水处理费收缴不及时。
七是财政支出缺口较大。
八是部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清理不到位。
九是个别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
四、审计建议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二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三是提高资金支出效益,四是加强债务资金监管。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预算编制和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县财政局已着力在今后年度予以逐步全面规范。对个别财政专户利息未上缴等问题,县财政局已及时上缴相关资金,完成整改。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