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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谈业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15:48 信息来源:舒城县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审计委员办公室、县审计局的统一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918日至1128日,对县交易中心主任谈业平同志2018-2019年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129日将审计情况进行了反馈。县交易中心根据《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谈业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报告》中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停止执行的建设工程交易费等两项费用989.65万元。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成立于2010年,是隶属于原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及产权交易和土地招拍挂业务,并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国家统一的收费标准及依据收取交易费、代理费和造价咨询费。2019年机构改革将原舒城县招投标中心和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合并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招投标中心人员仍为自收自支身份。

根据舒城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我单位不具备上述费用的收费资格,但我单位现行机制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由社会代理机构代理,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及全部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招拍挂业务仍由原中心人员办理,并收取交易费、代理费和造价咨询费。现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各类保险、公积金和专家评标费、造价咨询费、平台运行维护费等均从其中列支。如果不允许收费,上述开支则无法列支,也面临我单位18位自收自支人员身份转变,落实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向政府汇报,拟将原中心人员转为全额财政拨款,相应停止此项收费。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肖龙舒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2.关于无相关资质收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1844.96万元。

该费用属代收代支性质。进入我中心交易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便于对造价单位的管理,确保前期的编制工作客观公正,我单位建有造价单位库,每个项目由招标人选定造价编制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并抽取部分项目同步造价复审,该费用的收取用于造价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以及同步造价复审费用的支付,结余部分用于支付中心运行费用。

整改措施:已向政府汇报,拟将原中心人员转为全额财政拨款,相应停止此项收费。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肖龙舒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3.关于部分投标保证金孳生利息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人。

我中心自2014年开始使用由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招标通系统,所有项目投标保证金均汇入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原账户退还保证金和同期利息。由于舒城农商行和桐城农商行总部未对虚拟子账户结息,导致该两家银行未退还虚拟子账户保证金存储期间的活期利息。

整改措施:我中心已与两家银行协商立即整改、升级系统,确保虚拟子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随同退还活期利息,现已完成整改。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肖龙舒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以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4.86万元。

此项支出为评标专家误餐费,由于开标工作的特殊性,因部分项目投标企业数量多,评标时间长,经常发生开标至凌晨的现象,此项费用用于安排专家就餐,并不是日常的招待费用,如在单位招待费中列支,则虚增了三公经费。

整改措施:加强财务制度执行,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对财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肖龙舒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2.关于超范围支付评审费0.96万元。

我中心项目开标前需组成评标委员会,其中包含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我中心原参照市局标准支付业主代表100元补助。

整改措施:现已取消该项补助,并保证不再支出此项支出。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肖龙舒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3.关于白纸条抵库8.74万元。

2015年度食堂开支1.23万元(未审批),我单位无政府食堂就餐卡,工作餐由单位食堂提供,此支出为食堂刚开办时代食堂垫付的买菜费用,是替食堂代收部分,现已收回前期代垫款项1.23万元,无需入账。

整改措施:现已移交给厨房工作人员。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肖龙舒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2013年度工资福利支出7.21万元、汪某打欠条借款0.3万元。此项费用未入账系历史遗留问题,其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部分财政局支付中心未审批,拖延至今未入账。其中的借款0.3万元,系汪某按单位要求出差费用,因当时单据丢失未报销,后该同志调离我单位,经多次催办无果,故一直挂账。

整改措施:支出部分现已落实整改并登记入账;借款部分本次接受审计时又催要,待汪某提供发票后,报销入账。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肖龙舒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4.关于原始凭证不全或缺失。

我单位向造价代理机构支付造价咨询费时将发票和清单作为附件,未将单项支付凭证附后,因我单位支付造价咨询费量大且频繁,故采取附汇总支付凭证的方法记账。

在收取并上缴非税收入时无原始凭证,由于非税凭证数量巨大,需要经常查找、核对,且需接受财政局支付中心的票据核查,财务室专门准备了档案柜按编号放置凭证,方便查找、核查,故未将原始单据装订在凭证中。

对银行存款进行核算时无原始凭证,由于实行电子对账且每月交易数万笔之多,故每月只保存了电子原始凭证信息,无需对每单笔原始凭证单独打印纸质单据。

整改措施:原始凭证部分我单位设置了专用档案柜按编号放置凭证。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肖龙舒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5.关于未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簿,未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分开登记。

1)我中心2014年委托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市县一体化招标通系统,属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子系统,我中心在7家银行设有保证金专户,所有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均汇入系统生成各行的虚拟子账户中,采用“N+1”模式,即所有账户基于保密的原则在开标前不显示投标人汇款情况,系统在次日以汇总入账的方式自动集中归集至母账户,公示期满,系统收到指令后在不同的时点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金进出系统均有记录,且每月汇入汇出记录数量庞大,在该系统的运行模式下不必也无法逐笔登记核算银行存款日记账。

2)我中心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都在保证金专户归集,因财务记账系统中无各银行账户的二级明细科目,故未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分开登记,但已另建备查账,手工同步登记履约保证金备查账。

整改措施:履约保证金部分自审计后即手工建立二级科目,用于核算履约保证金收支明细。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肖龙舒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6.关于应记未记固定资产4.21万元。

入账时未界定该设备的用途,故未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整改措施:现已对账务进行了调整,据实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责任领导:马朝晖

分管领导:刘惠

责任人:张松、缪小玉

整改时限:2021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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