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3月,县审计局对县重点工程处组织建设的城区14公里市政道路改造建设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区14公里市政道路改造建设工程由县发改委批复立项,批复投资额4亿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
本工程由县重点工程处组织建设。设计单位分别为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三里河路),安徽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龙津大道、万佛路、桃溪西路),北京国道通公路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西环路)。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县重点工程处出具书面说明:2014年1月两次挂网招标,因参标企业不足三家,均流标,县重点工程处依据县发改委 “按照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办理,该项目不再进行公开招标”的函复意见,2014年5月20日,县重点工程处与安徽舒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计价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价为暂定3亿元(具体以县审计局出具的预算审计价下浮5%为准,为417845670.86元)。合同主要内容包括龙津大道(S351~三里河路)、三里河路(龙津大道~万佛路)、万佛路(三里河路~桃溪西路)、桃溪西路(万佛路~西环路)四条市政道路改造,西环路(桃溪西路~S317)为新建工程,按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长14公里,道路红线40~50米,均为双向六车道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路灯、交通设施、强弱电管道预埋等。合同计划工期为2014年6月18日至2015年12月30日,工期560日历天。
本工程实际工期为2014年8月25日至2017年12月26日,1219日历天。县重点工程处说明因增开道口较多、征迁不到位等非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期为603日历天,明确其他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主要工程变更有:部分道口、清於暂定工程量减少,部分路段路基由砂砾石变更为山渣石,增加沿线道口,增加龙津大道沿线居民生活用水管道接入等。
2017年12月26日,县重点工程处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龙津大道、万佛路、桃溪西路、三里河路改造工程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
县重点工程处委托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结算价款进行了审核,送审造价433837050.49元,审核造价397112940.08元,核减造价36724110.4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本工程实施了监理,组织了竣工验收,落实了工期奖惩,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工程结算审核误差率大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多计价款32415781.68元
(二)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误差大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县重点工程已按照审计意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