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12月,县审计局对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城公司)组织建设的杭埠镇香樟支渠景观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杭埠镇香樟支渠景观工程,根据县发改委立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
本工程由杭城公司组织建设,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安徽省天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通过公开招标由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2020年1月12日,甲乙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计价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价为6556428.78元。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渠道(长1280米)及配套设施(两侧挡土墙、钢栏杆、3处箱涵)等。
本工程合同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分别为2020年3月26日和2021年1月20日,共300日历天,工期延误180日历天。2021年1月20日,杭城公司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杭城公司委托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结算价款进行了审核,送审造价6992984.30元,审核造价6902183.99元,核减造价90800.3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本工程进行了招投标,实施了监理,组织了竣工验收,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价款124468.55元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杭城公司已按照审计意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