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10月,县审计局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舒城县河棚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舒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六安市农业农村局批复立项。本工程为其中的一部分,工程地址位于河棚镇余榜村、河棚村、新开村、黄河村。
本工程由河棚镇政府组织建设,安徽地源土地勘测规划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灵璧县兴水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经公开招标由安徽毓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本工程合同价为3754871.45元,合同计价形式为固定单价,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合同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塘坝清淤、沟渠护砌、挡土墙、道路桥涵等。
本工程实际工期161日历天,延误11天。河棚镇政府书面说明造成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是“前期协调和后期局部调整”等,并明确了双方互不追究延期责任的意见。主要工程变更有:余榜村取消新修碎石路、河棚村减少浆砌石挡墙、余榜村和新开村增加浆砌石挡墙等。
2021年5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初验,验收结论为合格。2021年7月30日,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出具了《关于下达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意见的通知》,经市级验收合格。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咨询公司”)受河棚镇政府委托对本工程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于2021年9月15日出具了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送审造价4099118元,审核造价3743663元,核减造价35545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河棚镇政府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了施工招投标程序,实施了工程监理,委托了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但存在现场监管不到位、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不合规、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河棚镇现场监管不到位。
(二)同舟咨询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不合规。
(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9134元。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河棚镇政府已经按照审计意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