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5月19日,舒城县审计局对舒城县春秋塘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塘自来水公司”)2021年和2022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春秋塘自来水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由县水利局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设立,属国有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勇,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集中式供给生活饮用水。2022年末,春秋塘自来水公司在册员工25人。
(二)资产负债情况
春秋塘自来水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计239.71万元,负债总计422.92万元,净资产总计-183.21万元。2022年末资产总计2566.81万元,负债总计490.7万元,净资产总计2076.11万元。
(三)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
春秋塘自来水公司2021年收入659.61万元,支出624.94万元,当年盈利34.67万元。2022年收入624.13万元,支出724.11万元,当年亏损99.9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春秋塘自来水公司在带动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三、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盈亏不实,少计利润208.24万元。二是少计实收资本4777.85万元。三是少计固定资产298.8万元。四是员工餐补费转入法人代表倪勇个人银行卡,职务不相容。五是财务手续不规范,将维修工程款支付到个人银行卡。六是水损仍高于同行业标准。七是工资、维修费等成本费用过高。八是收费流程中缺少监管措施。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舒城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作出了处理意见,并建议春秋塘自来水公司加强收支管理和损益核算工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春秋塘自来水公司已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