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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医药领域可能存在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

发布时间:2024-04-10 11:25 信息来源:舒城县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促进医药事业发展进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9部门共同启动了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为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过去大量被披露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中,收取药品耗材回扣问题出现频率最高,由此带来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流失等问题,加重患者就医负担,侵害百姓切身利益。从审计视角浅谈医药腐败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常见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

一是医院院长或分管医院领导等利用采购决策权、价格确定权和拨款决定权,安药品销售总额一定的比例收受药品供应商给予的好处费或回扣;

二是在医疗器械采购中,医药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确定需要采购的医疗设备后,根据特定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招标,帮助特定供应商中标;或以购买测试机的名义规避招投标,帮助医疗器械供应商获取业务,并从中收受财物。

三是医院科室主任等人利用选用药品生产商、使用药品的数量、续用或停用药品的职权,根据科室使用药品的总销售额收受供应商回扣;或医院临床医生利用对采购某品牌药品的建议权,按其个人所开药品总销售额收受药品供应商给予的回扣。

四是医政等综合科室负责人在医用汽车、信息化软件等设备采购过程中,医药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供应商打招呼,并收受请托人以宣传费、广告费等名义从公司支取的费用。

五是在药品采购中,医药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接受医药代表的请托,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疏通下辖医院的关系,使相关医院将医药代表代理的药品列为采购对象,从中收受财物。

六是在耗材采购中,医药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低价购买设备、高价购买相匹配耗材的方式帮助相关公司打开销售渠道,从中收受财物;或以免费提供设备捆绑销售耗材的方式规避招投标,从日后供给的耗材中赚取利润,并进行利益输送。

七是医院财务科的科长、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利用药品结款审核的职权,帮助供应商及时回款,从中收受好处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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