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中心校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7号(总第792号)
(2024年1月2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县审计局对城关镇中心学校、城关镇孔集中心学校(以下简称“孔集中心学校”)、城关镇马河口中心学校(以下简称“马河口中心学校”)、杭埠镇中心学校等4所乡镇中心学校2020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中心学校、孔集中心学校、马河口中心学校、杭埠镇中心学校,均为县教育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法人机构,主要职责为全面管理中心校本部及下辖中小学和幼儿园德育、教学、教研、后勤等事务。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0年至2022年,4所乡镇中心学校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观,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构建和谐育人的教学环境,学校财务基本能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但也存在后述的问题,相关乡镇中心学校应高度重视,今后加以改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城关镇中心学校多收学生作业本费0.24万元;二是城关幼儿园应收未收保育费;三是沙埂小学报废营养餐食品无手续;四是部分学校大米和食用油出入库台账与实际不符;五是城关镇中心学校截留普惠幼儿园政策补助资金2.2万元;六是备用金账户未及时撤销;七是杭埠镇中心学校无偿出租固定资产;八是虚列保洁服务费套取聘用教师工资;九是原始凭证不合规;十是部分学校非税收入未上缴县财政;十一是部分学校扩大支出范围;十二是城关第三小学以货币形式补助聘用教师社保费;十三是部分学校违规出租国有资产;十四是马河口中心学校应收未收出租房屋租金0.75万元;十五是部分学校购置4.59万元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十六是部分学校未按规定支付校服费用;十七是部分学校采购货物未履行政府采购服务程序;十八是多付工程价款5.53万元;十九是变更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舒城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作出了处理意见。并建议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乡镇中心学校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已整改,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