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对舒城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主管的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自2017 年秋学期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计划县),目前,全县受益学校97所,受益学生29921人,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2021-2023年累计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合计825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县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累计结存771.8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自2021年秋学期开始,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采购的食材全部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县教育局严格财务管理,近年来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食堂会计核算。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少数学校未按要求配齐工作人员。
2.个别学校购买肉类食材时未严格履行索证索票程序。
3.少数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
4.部分学校学生签到不规范。
5.少数学校库存台账登记不规范。
6.部分民办学校未及时将学生自费款缴入县级资金专户。
7.个别学校未及时收取教师就餐费。
8.部分学校食堂累计盈余占比食堂伙食收入超5%
9.县级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抽查发现的问题。
(1)个别学校未按要求预留质保金。
(2)个别学校采购固定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
(3)个别学校未及时使用设备更新资金。
四、审计建议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教育局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责任,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资金管理;二是强化物资采购管理,提高供餐水平;三是聚焦食品安全,强化卫生管理;四是强化资金监管,规范项目管理。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