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印章、信息、会务、文字综合等工作。
2. 组织拟订本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承办上传下达事宜。
3. 负责干部职工考勤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4. 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及上级环保部门工作对接;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和领导督办事项。
(二)党建办
1. 负责系统内党建工作,承担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2. 组织开展系统内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管理,牵头完成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3. 承担共青团、妇联、工会、老教、关工等工作,负责系统内退役军人工作。
4. 负责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教育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
5.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六·五”环境日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6. 负责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人事与财务办
1.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职称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
2.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3. 承担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组织编制财务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财务支付、监督等工作;负责票据监督管理。
4. 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与办公室共同负责大宗资产添置。
5. 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征管和水、电、房租费的收取;及时发放干职工工资、福利、津贴;按财务制度核报工作费用。
6. 监督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的使用并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7. 负责乡村振兴、扶贫等工作。
主 任:汤 惠
工作人员:袁亚琳
办公地点:桃溪路办公集中区(桃溪路8号)主楼30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 话:0564-8671859
邮 箱:ahscx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