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 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
3.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
4.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5. 负责环境应急管理,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等,承担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6. 承担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协调联络和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舒城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 承担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 长:朱学平
副 股 长:惠 翔
办公地点:桃溪路办公集中区(桃溪路8号)主楼30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 话:0564-8677618
邮 箱:ahscx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