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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14:53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决策部署,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谋划十四五工作,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生态环境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县城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浓度持续下降,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2%;丰乐河、杭埠河等14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万佛湖水质总体稳定在类,朱槽沟、民主河水质取得明显改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主要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督促建筑项目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散煤治理工作,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车油路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开展打击黑加油站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开展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杜绝县中心城区露天焚烧行为。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治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治理成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全面执行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工业园区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开展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

3. 实施VOCs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企业全过程污染控制,实行一企一档,推进重点企业安装VOCs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查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对印刷包装、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等重点行业,未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的,立即整改。强化餐饮业、汽车维修业、干洗行业VOCs面源污染控制。加强执法,严肃查处VOCs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控制VOCs总量,2020年底前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8.6%以上。

4. 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实施秋冬季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应急联动,并协作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力争实现大气污染物浓度削峰

6.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加强农村及县城周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7. 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实县城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处罚力度。

8.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充分利用大气网格化监管系统、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实现大气污染物污染动态化、可视化、智慧化监测,力争从源头防控,做到快速响应、精准定位。推进大气污染物大数据分析监控体系建设,现有或新增在线大气监测设备统一纳入管理平台,不断扩大网格化范围。

(二)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9.强化污染源整治。实施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整治,全面查清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和园区涉水企业纳管情况,建立完善一园一档。排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2020年底前,完善全县所有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完成37入河排污口整治省级验收,定期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和巡查,完善一口一档资料。全力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污染治理,202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加快推进万佛湖镇等18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集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45%以上。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巩固禁养区内关闭、搬迁成果。

10. 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投入,综合施策,着力打好民主河、朱槽沟河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两河地表水考核断面稳定达标。

11.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深入贯彻实施《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巩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置,依法整治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排查整治,建立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监测机制。到2020年底,全县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基本完成整治,保护区外环境风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12. 狠抓农村中心村污染设施整改。对全县摸排出的163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按照一村一策进行整改,以乡镇为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运营,确保中心村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13.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治理。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的通知》要求,强化治理措施,落实经费保障,在2020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下剩的29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14. 开展绿盾2020”专项行动。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及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加强生态环境、林业、农业、自然资源、水利、住建等多部门协作,针对核查出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按时限完成整改。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全面梳理核查2017年、2018年、2019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专项整治,2020年底全面完成整改验收销号。

15.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市局下达的疑似污染土壤初步调查任务,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核查信息采集,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对核查确定的污染地块,做好污染地块详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等工作。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及整治工作。

16. 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管控,继续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17. 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41个建制村农村综合整治任务。加大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监管力度。

(四)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18. 开展三线一单编制。积极配合六安市级三线一单编制,全面提供编制工作所需基础资料,配套出台管理办法,强化源头管控,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方面统领和指导作用。

19.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红线刚性约束,实现一条红线管控的重要生态空间,推进生态空间管制与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的紧密结合,强化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奖惩生态保护红线全过程监管体系,确保红线划得实、守得住、可持续。

20.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实施《舒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做好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21. 狠抓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紧盯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涉及问题不放松,督促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强力推进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剩余4个问题整改,按时完成验收销号任务,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表面整改,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对已完成2017年至2019年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的,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有关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22. 建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机制。按照《舒城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试行)》,定期调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信息公开,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成效、进展和责任追究的宣传报道。

(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23. 着力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督促企业单位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做好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严格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及各类事故发生。

24. 着力强化环境监测。持续做好空气、水、土壤、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其他各类生态环境监测。形成集监测、预警、指挥、执法、管理五位一体的全链条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质控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强化环境监测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提高监测质量。

25. 着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司法联动执法联动,充分运用移动执法、无人机等方法,实时监控;加强民主河等重点流域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加强执法人员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效能;加强“12369”环保举报受理,积极解决环保诉求,化解社会风险。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着力加强企业持证排污监管。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环保红黄牌管理。继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更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26. 着力强化环保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实施好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和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保护者和受益者共同分担生态保护责任。完成年度中央、省、市各类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加强资金项目监管,确保发挥资金绩效。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7. 着力推进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严格环评审批,提升环评审批质量,加强对环评单位的监管。稳步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继续督促各产业园区按照规定时序做好园区规划环评。提升行政效能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四最营商和四送一服活动,主动对包联企业提供帮办服务。

28. 着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制定实施《舒城县固定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方案》,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施行排污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加强全县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

29. 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贯彻落实《六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逐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制度,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30. 着力加强环境统计和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做好环境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加强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31.着力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管与执法、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信访举报和反馈等环境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深度公开典型违法案件信息,增强舆论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32.着力加强生态环保宣传。紧抓·”“12·4”江淮普法行等宣传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让环保知识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者的环境法治观念,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四、保障措施

33.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委会组织领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安排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34.强化督查调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的督查、调度,及时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35.推进能力建设。着力优化激励担当、倡导实干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加大一线执法、监测等方面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干部队伍担当精神,全面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36.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保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相关要求。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乡镇,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附件:1. 2020年舒城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 2020年舒城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3. 2020年舒城县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4. 2020年舒城县自然生态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舒城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类别

重点任务

工程措施

分管

领导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优化产业布局

继续控制重污染产业新增产能,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

杨丙红

傅代智

张志存

长期坚持

县发改委

县经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张前敏

翟恩东

周家仓

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6月底前结合复工复产管控,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

张志存

长期坚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加快水泥行业提标改造

组织实施《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傅代智

张志存

12月底前

县经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翟恩东

周家仓

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动态更新工业炉窑管理清单。督促企业2020年秋冬季前全部炉窑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依法查处不能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或淘汰。

刘浦生

张志存

9月底前

市场监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王树东

周家仓

依法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含3米)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刘浦生

傅代智

张志存

6月底前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经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王树东

翟恩东

周家仓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强化VOCs综合治理

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执法监管,重点检查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使用光氧化等低效治理技术等的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管控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应依法查处。

张志存

傅代智

长期坚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经信局

周家仓

翟恩东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合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

傅代智

杨丙红

刘浦生

张志存

长期坚持

县经信局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翟恩东

张前敏

 

潘春生

王树东

周家仓

开发区要完成清洁能源替代。

杨丙红

梅家宏

傅代智

12月底前

县发改委

县科技局

县商务局

张前敏

卢月舒

盛方海

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10月底前,全县行政区域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部淘汰或实行清洁能源替代。

杨丙红

10月底前

县发改委

张前敏

全面执行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

6月底前,生物质锅炉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应实施改造;

2020年底前,建成区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刘浦生

张志存

按要求执行

县市场监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王树东

周家仓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推进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新能源公交车占新增更新公交车总数的80%以上。

傅代智

杨丙红

刘浦生

张志存

2020年底前

县经信局

县交通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翟恩东

许教育

 

夏梅政

 

周家仓

大力淘汰老旧车船

尽快制定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和安全技术检验等方式,按照注册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梳理在用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清单,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傅代智

杨丙红

张志存

12月底前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许教育

 

 

周家仓

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傅代智

杨丙红

12月底前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许教育

 

鼓励淘汰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傅代智

12月底前

县交通局

许教育

强化移动源执法检查

深入开展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

刘浦生

杨丙红

傅代智

长期坚持

县市场监管局

县应急局

县商务局

王树东

孔春春

盛方海

开展企业自备油库专项检查。

杨丙红

张志存

傅代智

长期坚持

县应急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商务局

孔春春

周家仓

盛方海

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重点针对柴油货车开展执法检查。

杨丙红

张志存

傅代智

按要求执行

县公安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交通局

 

周家仓

许教育

建立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

张志存

傅代智

12月底前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交通局

周家仓

许教育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

杨丙红

张志存

刘浦生

梅家宏

12月底前

县公安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周家仓

夏梅政

王树东

宗志松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施工工地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继续提升施工扬尘七个百分之百

刘浦生

梅家宏

傅代智

长期坚持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

县交通局

夏梅政

董士勇

许教育

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建成区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刘浦生

长期坚持

县城管执法局

 

继续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加强露天矿山扬尘整治。

刘浦生

傅代智

杨丙红

长期坚持

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县经信局

县应急局

方贤荣

翟恩东

孔春春

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平方公里,逐月公布,严格考核。

张志存

长期坚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全年全时段开展秸秆禁烧卫星巡查。

张志存

梅家宏

长期坚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气象局

周家仓

王文宝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继续开展夏秋两季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张志存

长期坚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禁烧办成员单位

各乡镇镇长

县禁烧办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加强农村及城区周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

刘浦生

长期坚持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夏梅政

继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控制农业源氮排放。提高化肥利用率,2020年全县达到40%以上。

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0%以上,减少氨挥发排放。

梅家宏

12月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宗志松

各乡镇镇长

强化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

加强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对油烟超标排放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要求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对规定时间内拒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饮食业单位坚决予以关停。

刘浦生

张志存

长期坚持

县市场监管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王树东

 

周家仓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杨丙红

长期坚持

县公安局

 

各地修订完善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核发,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杨丙红

刘浦生

12月底前

县公安局

县应急局

县市场监管局

 

孔春春

王树东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实施《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和《苏皖鲁豫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完善区域统一治污标准、统一重污染天气应对、统一协调执法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提高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参与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张志存

长期坚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配合完成国家组织的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张志存

梅家宏

长期坚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气象局

周家仓

王文宝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强化县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开展县级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评估,视情进行修订并于9月底前发布。要细化应急减排措施,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企业环境绩效评估,开展一厂一策精细化管理。

张志存

按要求执行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企业和社会应急减排措施,协作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强化人工增雨作业点标准化建设。

张志存

杨丙红

梅家宏

傅代智

长期坚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应急局

县气象局

县经信局

周家仓

孔春春

王文宝

翟恩东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张志存

长期坚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有序调度推进

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填报年度整治项目任务计划和项目清单,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填报完成后报至县环委办,发送电子版表格至邮箱,并于每月3日前报送完成情况及明细。县环委办将按月通报工作进展。

张志存

按要求执行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鼓励政策支持

要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运输结构调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领域。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增强帮扶意识,重视并解决企业对环境监管的合理诉求,主动服务指导企业,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杨丙红

张志存

傅代智

长期坚持

县财政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交通局

县经信局

 

周家仓

许教育

翟恩东

严格环境执法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以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标准,加强涉气环境执法,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精准性和有效性。

张志存

长期坚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附件2

2020年舒城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序号

主要任务

分管领导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2020年,全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以上。

刘浦生

张志存

2020年年底前

县住建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夏梅政

周家仓

各乡镇镇长

2

2020年底前,实施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提标升级和污泥处置工程,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60以上。

刘浦生

2020年年底前

县城管执法局

 

3

20206月底完成农村中心村生活污水设施整治任务。

梅家宏

张志存

2020年年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宗志松

周家仓

各乡镇镇长

4

20206月底前完成全县下剩29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张志存

2020年年底前

县生态环境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周家仓

各乡镇镇长

5

深入开展城区护城河、玉带河、杭北干渠、高沟支渠和三里河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区黑臭水体。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县域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刘浦生

2020年年底前

县城管执法局

 

6

202010月底前完成杭埠镇镇区生活污水管网连接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唐王支渠、港口大谭、石兰支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张志存

2020年年底前

杭埠镇

 

7

加强对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尽纳,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规范排污口监管。

张志存

2020年全年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8

加快引水入城工程建设,确保3m3/s流量入朱槽沟河。

梅家宏

2020年年底前

县水利局

董士勇

9

《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持续做好城市节水工作,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刘浦生

2020年全年

县住建局

夏梅政

10

完成县城备用水源规范化建设。

刘浦生

2020年全年

县住建局

夏梅政

11

加快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傅代智

2020年全年

县交通局

许教育

1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95%以上。

梅家宏

2020年年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

宗志松

13

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5%以上。

梅家宏

2020年年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

宗志松

14

2020年,组织完成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 年分别下降33%25%以上。

梅家宏

2020年年底前

县水利局

董士勇

15

按季度公开县级供水厂出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刘浦生

2020年年底前

县住建局

夏梅政

16

按季度公开县级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张志存

2020年全年

县卫健委

张俊社

17

按季度公开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张志存

2020年全年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18

完成供水人口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吨以上的所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及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工作;建立供水人口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吨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机制。

张志存

2020年全年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19

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编制报备工作。

张志存

20206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20

完成将军宕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

张志存

20206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附件3:

2020年舒城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分管领导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市局下达的疑似土壤初步调查任务,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核查信息采集,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对核查确定的污染地块,做好污染地块详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等工作。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及整治工作。

梅家宏

张志存

2020年年底前

县农业农村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宗志松

周家仓

2

做好土壤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项目变更并如期完成。

杨丙红

张志存

2020年年底前

县财政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3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41个建制村农村综合整治任务。加大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监管力度。

杨丙红

刘浦生

梅家宏

张志存

2020年年底前

县财政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美丽办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卫健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

 

 

宗志松

李明华

周家仓

张俊社

各乡镇镇长

 

附件4

2020年舒城县自然生态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分管领导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积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适时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张志存

2020年全年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2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杨丙红

2020年全年

县审计局

葛兴华

3

积极配合六安市级三线一单编制,全面提供编制工作所需基础资料,配套出台管理办法。

张志存

2020年全年

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抄送:六安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舒城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46日印发

 


附件:(舒环委〔2020〕1号)舒城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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