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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生态环境领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6-08 10:11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肖悦

【发布人】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家宏

【发布地点】县生态环境分局四楼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7日下午3:00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根据安排,今天在这里召开舒城县生态环境领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新闻发布会。热忱欢迎各位媒体、新闻界朋友参加。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家宏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请潘局长介绍一下我县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情况。大家欢迎!

【发布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将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情况作一简要汇报。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主要体现在政务服务工作之中,主要内容是依据法律法规和一定的程序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相关业务工作,涵盖了咨询服务、信息公开服务、行政许可服务等多项职责。舒城县数管局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是县生态环境分局向社会各界提供政务服务的主要机构,承担了环保系统大部分的政务服务工作任务。

随着政务服务工作的不断变革,生态环境窗口已从过去单纯的承担文件转换工作的“收发室”发展到现在具备业务咨询、行政审批、项目评审等多项功能的重要职能机构。多年来,窗口严格按照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时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六环函〔2019〕38号)和舒城县数管局“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标准化服务,为办事对象提供高质高效的环保政务服务,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服务对象的认可和肯定,先后多次获得全县政务服务红旗窗口荣誉。

【主持人】刚才潘局长向我们介绍了相关内容,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潘局长解答。

媒体记者1了潘局长的介绍,我县在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请问潘局长,你们具体抓了哪些重点工作?

【发布人】好的。我局在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主要采取以下举措。

一、按期办结,持续保持审批“零超时”。2020年,窗口累计办理各类规划、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审批、登记表备案等事项470项,其中报告表81项,登记表389项,所办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承诺时限要求完成,未出现超时、延时等现象。

二、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化。窗口能够认真履行舒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并联审批制度”、“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工作制度。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并联审批会并及时回复意见,实现项目建设环保提前介入。行政许可事项均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办理时限内完成,体现了环保工作效率。

三、容缺受理改革不断提速。在舒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牵头带领下,与发改、规划、消防、人防、住建等多部门共配合,在我县大建设项目、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等重点项目实行“缺件受理”,即上述项目在办理审批事项时,可以实行“缺件受理、审查、先办后补”的工作模式,实现了各部门并联审批,破解了在项目审批链条中各环节相互制约而可能导致前期手续办理进展缓慢的难题。同时环保窗口按照舒城县数管局的要求,对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时限及工作人员日常言行举止等都提出了标准化要求,成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行动指南和行为规范。

四、创新疫情期间审批服务方式。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局因时制宜、创新行政审批服务,调整优化办事流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不断线”,实现审批咨询、防控防疫、复产复工“三不误”。一是提高“一网通办”能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建立与办事群众的远程连接,减少企业到现场咨询、办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出门”引导企业群众积极下载应用皖事通APP,推行“远程审批”,实现政务事项“掌上办”。以特事特办的方式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确保防疫、服务、复产复工便捷畅通。二是转变审批方式,因时制宜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因时制宜,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的通知》(皖环发〔2020〕8 号)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对列入《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17个大类44个小类行业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在受理项目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切实将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相结合,着力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更加有力支撑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以“四送一服”活动为抓手,主动靠前为企业排忧解难。疫情防控期间,大部分企业面临交通管制、停产停工、部分企业人员放假无法返回等问题,我局通过现场走访、电话等方式,线上线下、点对点了解走访联系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进行摸排,把应对疫情出台的相关政策送到企业,宣讲并指导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同时运用各种资源,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五、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效率,规范环评从业人员的诚信从业行为,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等文件精神,全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一是压缩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二是精简申报材料。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环评审批申请材料。取消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投资代码,通过部门内部查询核实;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公开的证明材料,通过部门内部查询核实;取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三是简化审查环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则上不安排技术评审,确需进行技术审查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按规定时限及时组织技术评审。四是加快技术评审速度。对需要组织技术审查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生态环境服务窗口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组织专家限时完成技术评审工作。环境影响报告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审工作。五是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所有环保事项全部认领,并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政务中心已实行7×24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六是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差的技术单位及技术负责人,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媒体记者2问潘局长,我县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下一步工作思路有那些?

【发布人】好的。我局下一步在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将进一步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最优化。严格按照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部分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的通知》(六环〔2019〕117号)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程序规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具体审批工作。及时预审报告书文本。

二、强化环评文本质量把控。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质量,指导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开展相关能力建设。

三、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以现有的标准化建设成果为起点,以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要求为基础,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为目标,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内容,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化服务体系。

四、推行“标准地”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在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杭埠园区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落实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制定环境准入标准清单,以“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模式优化环评审批监管方式,结合实际灵活创新,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已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的园区,在报告有效期内,可根据开展深度相应采取以下措施优化环评审批。一是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入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依据、现状调查、部分结论等可直接引用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以及园区同步开展的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区域评估成果。大大缩短了环评文件编制时间和成本,给企业减材料,降成本,提效率。二是告知承诺制审批。在提出“四个清单”的区域内,“带标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以及“零土地”“零新增”的扩建、改建、单纯购置等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环评文件。三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在提出“四个清单”的区域内,对选址集中、产业布局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建设方案明确的同类型小微企业,支持合并开展打捆环评,明确责任主体后,可以多个项目编制1份环评文件。四是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报批。在提出“四个清单”的区域内,对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相同、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建设运行的建设项目,可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申报、并联审批,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五是全程网办。全省各级环评审批部门接通环保业务专网或国家电子政务网,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办理建设项目环评申报、受理和审批,并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信息从环评阶段到排污许可阶段的顺畅流转,减少信息重复填报,支撑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六是简化公众参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三十一条要求、园区内与规划主导产业相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公众参与时可按照规定在公示次数、时限、方式上予以简化。七是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按照《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标准地”生态环境标准执行指导意见>的通知》(六环〔2021〕38号),明确“标准地”区域地表水、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以及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排放执行标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

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打造政务服务新形象。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窗口提供的政务服务也要实现从“迎进门”到“走出去”,从“线下”到“线上”、从“定点服务”到“预约服务”的大转变,加强政府部门与项目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县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受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最大程度的方便项目单位办事,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主持人】再次感谢潘局长的热情解答,感谢媒体朋友们的热情参与。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上率下,统筹安排,真抓实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极大地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坚信,我县的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推动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本次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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