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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10:10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定政策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应急体系,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舒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版)进行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预防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在县政府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科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建立健全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增强应对合力。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成立工作专班。县政府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责成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受任务后,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班子,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修订工作。

2、多方面征求意见。2020413日通过<舒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以及各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充分征求人民群众意见,涉及到职责分工的43个部门,其中2个部门回复有修改意见其余部门回复无修改意见。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管理部门的职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管理难度大,实行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体制,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各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承担相应的职责,主要是根据三定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分配了各单位职责。增加县应急管理局和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应急响应措施

对原“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修订,主要删除了原“应急响应措施”中常规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措施,将应急响应措施划分为健康防护指引性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三大类,和市级预案相对应。

五、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减排措施全面覆盖。从近两年应急减排情况看,通过比对,有一部分重点污染源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有的重点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未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因此,在修订今年的应急减排措施时,应将涉及大气污染物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的减排措施全覆盖。同时,应急预案应有兜底原则,做到减排措施无死角、应急期间共担责。

二是坚持减排措施分类施策。近几年,对污染排放企业实施了差别化管控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因为缺乏区域统一标准要求,同行业工艺水平相近的企业在不同省市减排措施不统一,缺乏区域公平。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对31个重点行业提出具体的减排措施,对其中15个较为成熟的行业进行了绩效分级,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各地应严格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全面修订完善政府和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到分类施策,让重污染天气应对更加科学合理精准。

三是坚持减排措施可行可查。过去,应急预案中制定的措施,与企业实际减排能力不符,导致减排效果大打折扣。应急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核查性,对于夯实应急预案至关重要。因此,应急预案的修订,应确保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要按照《指导意见》的减排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措施,落实到具体减排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

六、 保障措施

加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专家、医护应急等队伍建设,适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设备、物资、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设,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和预警预报平台,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建立重要物资及米、面、食用油、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紧急运输能力,保障城区正常运转。县经信局负责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建立大气污染应对工作联络网络,明确相关单位、人员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确保应急响应指令畅通。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为应急能力建设和设备维护、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和重污染天气事件的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加强应对处置工作的巡查、督查和通报力度,对各地、各部门工作不力等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违规排放、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响应应急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七、解读单位、解读人、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单位: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秦福春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7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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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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