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9 14:43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3月9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胜利大道路口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英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投资47903.7万元,在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建设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项目,厂房占地面积73210.0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车身结构件10000吨/年、底盘件5000吨/年、其它汽车零部件5000吨/年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2年3月2日取得杭埠开发区经贸发展分局关于“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项目”的备案,备案号:2112-341599-04-01-64603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

(1)核算依据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金属熔化废气产生的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成型时产生的压铸废气,主要是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热处理炉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和SO2。

根据《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本项目采用系数法进行源强计算,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的产污系数进行计算。

(2)源强核算

1)熔化废气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3金属制品行业有关产排污系数,天然气熔化炉-颗粒物产污系数0.94kg/t-产品,铝锭用量为21000t,则颗粒物的产生量约为19.74t/a。

本项目熔化炉3台(其中1台为3t/h,每小时耗气量251m3,2台为2t/h,每小时耗气量173m3),熔化炉达到设定温度后会自动熄火。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熔化炉的年运行时间4000h,经计算熔化炉天然气用量约为240万m3/a。

天然气燃烧废气产污系数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HJ1121-2020)》表6,由于本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低氮技术,氮氧化物产生量以系数的40%计,则项目的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如下。

表4-1  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指标

产污系数

产生量(t/a)

产生速率(kg/h)

备注

二氧化硫

0.469g/m3燃料

1.126

0.281

/

氮氧化物

2.009g/m3燃料*0.4

1.929

0.482

国际先进的低氮燃烧器

颗粒物

0.134g/m3燃料

0.322

0.080

/

本项目熔化工序密闭(收集效率99%),颗粒物和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经耐高温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配套风机风量20000m3/h,内径0.5m。

经进一步计算,本项目熔化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为:

二氧化硫排放量1.126t/a,排放速率0.281kg/h,排放浓度18.760mg/m3;

氮氧化物排放量1.929t/a,排放速率1.205kg/h,排放浓度32.144mg/m3。

颗粒物排放量0.199t/a,排放速率0.05kg/h,排放浓度2.483mg/m3。

对照《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熔化废气经处理后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标准值30mg/m3、100mg/m3、400mg/m3)。

2)压铸、脱模废气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 33 金属制品行业 造型/浇注(有色铸造)有关产排污系数,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99kg/t-产品,非甲烷总烃产物系数为0.21kg/t-产品。

本项目产品为20000吨,则压铸、脱模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39.8t,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4.2t。

本项目压铸、脱模工序密闭(收集效率90%),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先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布袋需覆膜)处理(处理效率99%),再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90%),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配套风机风量56000m3/h,内径0.8m。

经进一步计算,本项目压铸、脱模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为:

颗粒物排放量0.358t/a,排放速率0.05kg/h,排放浓度0.888mg/m3。

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78t/a,排放速率0.053kg/h,排放浓度0.938mg/m3。

压铸脱模完成后,通过机器人、端拾器进行取件,此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无组织有机废气。经计算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3.98t/a,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42t/a。

综上,本项目压铸、脱模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上海市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

3)热处理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热处理工序使用2台热处理炉(其中1台每小时耗气量115m3,另外1台每小时耗气量85m3),热处理炉运行时间约3500h/a,天然气用量为70万m3/a。

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 33 金属制品行业 热处理(整体热处理)有关产排污系数,项目热处理废气产生情况入下所示。

表4-2  热处理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指标

产污系数

产生量(t/a)

产生速率(kg/h)

备注

二氧化硫

0.000002Skg/m3燃料

0.280

0.080

直排

氮氧化物

0.001871kg/m3燃料

1.310

0.374

低氮燃烧法

颗粒物

0.000286kg/m3燃料

0.200

0.057

直排

备注:天然气含硫量S以200计

本项目热处理设备密闭,燃烧机采用国际先进的低氮燃烧器,尾气经DA003号排气筒排放,配套风机风量3000m3/h,内径0.3m。

经进一步计算,本项目熔化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为:

二氧化硫排放量0.280t/a,排放速率0.08kg/h,排放浓度26.67mg/m3;

氮氧化物排放量0.524t/a,排放速率0.15kg/h,排放浓度49.893mg/m3;

颗粒物排放量0.2t/a,排放速率0.057kg/h,排放浓度19.07mg/m3。

对照《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热处理废气经处理后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标准值30mg/m3、100mg/m3、300mg/m3)。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涂废水、脱模冷却水、浓水以及员工的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和生产废水(包括喷涂废水、脱模冷却水、浓水)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COD、NH3-N、总磷、总氮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规定的达标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在仅考虑距离衰减的情况下,东厂界和南厂界夜间不能实现稳定达标。主要是因为风机和压铸等高噪声设备布局在东南侧,因此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东侧和南侧厂房加强厂房隔声,对风机进行封闭,要求隔声量不低于5dB(A)。

经进一步强化车间及设备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最大影响值为60dB(A),由以上预测计算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收集粉尘、废铝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废间,交由铝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剂桶、废脱模剂、含油废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厂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协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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