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 规划计划 > 工作规划

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08:11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环委〔20221

 

 

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万佛湖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2316

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省市县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更好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大气、水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丰乐河、杭埠河、万佛湖等国、省、市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万佛湖水质总体稳定在Ⅱ类,朱槽沟、民主河水质稳定改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如期实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目标。积极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 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2.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充分应用“三线一单”成果到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3. 深入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督促建筑项目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散煤治理工作,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车油路”治理,实施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开展打击黑加油站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严控重型柴油货车进城。加强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治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治理成效。

4.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以PM2.5O3协同控制为主线,突出抓好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和环保技术推广,重点开展无组织排放和涉VOCs污染治理,推动技术落后、环保治理粗放的企业或者片区规模化产业整合提升。

5. 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实施秋冬季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密切关注污染物累积和扩散过程,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污染物浓度“削峰”,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一步优化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达到预期效果。

6. 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禁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加强农村及县城周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2022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7. 严禁城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出台《舒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制定和实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具体措施。落实县城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处罚力度。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8. 推进城区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民主河、朱槽沟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力度推动城区水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城区环境整治成果,推进“厂--河”一体化治理工程,不断完善城区雨污管网,全面启动县城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建立完善城区水环境治理和管护长效机制。

9. 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一湖一廊一体”水生态振兴工程,规范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切实做好乡镇政府驻地污水管网延伸完善和厂区检修维护,不断提高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水率、处理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10. 规范入河排污口环境管理。定期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和巡查,排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对全县已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回头看”,完善“一口一档”资料。

11.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巩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置,依法整治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规范信息公开。完成县城自来水厂备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

12. 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81条农村黑臭水体整县推进治理成果,确保不反弹,无新增农村黑臭水体。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3.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大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化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推进地块修复治理和风险管控。坚持源头管控,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加强企业搬迁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管。

14.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建立乡镇及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建、管、运、维”长效机制。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耕地安全管控,稳步推进化肥农药“两减”工作,保障农用地安全利用。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全面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15. 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源头管控,继续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规范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五)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16.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县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实施《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20-2025)》,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

17. 加大自然保护地保护。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扎实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对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重点点位开展“回头看”。

(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18. 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省级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交办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等整改情况,既查点上问题,也查面上问题;既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也查认识误区、管理漏洞和责任缺失,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查明,把“底子”清亮。

19. 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全力开展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交办问题和信访件整改工作,快速推进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确保五显宝源矿业环境问题5月底前完成整改。组织开展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到位。

(七)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0.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强化“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的全过程监管模式。加强“12369”环保举报受理,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环保红黄牌管理,逐步完善环境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制度,推动完善环保信用评级制度。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继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1. 推进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运行。聚焦大气、水、噪声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区域联动。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提高环境保护法律的威慑力,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22.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做好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处置环境监管。严格防范化解生态环境污染领域重大风险及各类事故发生。

23. 及时妥善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重诺言、畅两信、决诉求”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加大信访查处力度,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群众环境信访办理满意度。探索拓展环境违法线索发现机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

(八)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24.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健全完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辐射等生态环境监测网,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认真开展污染源监测,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全面联网和信息发布,加强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加大对第三方监测运维单位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双随机检查,规范监测运维行为。

25. 强化环保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实施好中央生态环境、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等专项资金项目。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保护者和受益者共同分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年度中央、省、市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监管和验收等。

26.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试点。着眼精准化、一体化、智能化、可视化,完善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平台,将PC管理端、各级APP应用端和环境监督员现场发现问题信息上报工作端无缝衔接起来,充分发挥监督员毛细血管作用,将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助推环境问题源头管控,实现信息化监管“一张网”、“一手拍”,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

27. 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按照“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范围、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

28.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和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要素支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促进亩均效益提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地”改革,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29. 加强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做好环境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加强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30.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教育引导生态环境队伍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练就过硬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31. 做好三大“主题日”宣传。组织好“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宣传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所取得的实效,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形成多部门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

32. 推动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进一步推进环境监测、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设施向公众开放。按照年度环保设施开放实施计划,组织做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33.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公开大气、水、土壤环境执法监管、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信访举报和反馈等环境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公开典型违法案件信息,增强舆论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保障措施

34.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完善县、乡党委统揽生态环境的攻坚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研究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环委会组织领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环境保护措施,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35. 强化督查调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的督查、调度,及时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36. 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规定,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保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严格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相关要求。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乡镇,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附件: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与责任清单


附件

 

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与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

分管领导

完成

时限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

全面完成空气质量考核指标

完成2022年度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年度减排任务。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陈宗银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各项工作均需各乡镇、开发区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周家仓

李小平

各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下不再列出

2

开展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舒城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道路施工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加强渣土车辆管理,城区裸露土地绿化(含收储土地)等工作,从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刘兴旺

胡久松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县水利局

县重点工程管理处

县城管局

县自然资源局

梅申勇

朱旭松

卫秀林

余淮生

严春

郭兴中

3

开展散煤治理专项行动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取缔禁燃区小散煤厂及散煤加工点,打击劣质煤炭销售,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实现煤炭运输、装卸、储存封闭管理。

陈宗银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李小平

严春

周家仓

王树东

王波

4

开展高排放机动车整治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柴油货车等冒黑烟的高排放机动车。对超标的机动车依法依规查处。

王煜

崔勇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孔春春

朱旭松

周家仓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王煜

崔勇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周家仓

孔春春

朱旭松

5

开展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专项行动

加强宣传引导,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依法取缔县中心城区露天烧烤,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

王煜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严春

周家仓

王树东

6

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

对城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严春

王树东

7

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等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进家具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

实施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涉VOCs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王煜

刘兴旺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县经信局

县商务局

周家仓

王树东

褚进宏

罗新

8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参与编制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贯彻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王煜

202210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9

强化煤炭消费减量控制

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2022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省下达目标。

陈宗银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

李小平

褚进宏

10

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积极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提高区域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2022年继续实施“增气减煤”,天然气供气规模达省下达指标。

陈宗银

王煜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李小平

严春

周家仓

1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保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

陈宗银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李小平

周家仓

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梅申勇

12

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

对标节能减排要求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陈宗银

202212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李小平

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褚进宏

13

加快区域产业调整

加快推进剩余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褚进宏

14

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

推动建材类企业提标改造;推动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铸造、砖瓦、胶合板等行业企业,开展整合升级改造示范;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陈宗银

王煜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县经信局

周家仓

李小平

褚进宏

15

开展锅炉炉窑深度治理

进一步摸排清理现有燃煤小锅炉,动态更新燃气、生物质锅炉台账。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王树东

清理整治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锅炉,取缔不达标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特排标准)的生物质锅炉和非生物质专用锅炉。

王煜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

周家仓

褚进宏

16

加快老旧车船淘汰治理

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鼓励国五重型柴油货车OBD安装联网。

王煜

崔勇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周家仓

孔春春

制定淘汰计划,加快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的淘汰更新;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崔勇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朱旭松

孔春春

17

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

陈宗银

刘兴旺

胡俊

202210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

县应急管理局

王树东

罗新

梁秀恕

开展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

崔勇

胡俊

202210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朱旭松

孔春春

18

推进资源高效利用

依法严格审批非煤矿山新建项目。严格管控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矿山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和绿色矿山建设。对现存各类露天矿山加强执法检查,实施分类处置,杜绝发生乱采滥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王煜

刘兴旺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郭兴中

褚进宏

周家仓

19

加强城区保洁

提高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乡镇延伸,切实提高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严春

加强城区周边国省干道保洁。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朱旭松

20

强化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大夏收和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力度。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王煜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周家仓

王波

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21

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

 

出台《舒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具体措施。

崔勇

202212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孔春春

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处罚力度。

王煜

崔勇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孔春春

严春

周家仓

22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快速处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纠纷,依法查处社会生活噪声违法行为。

崔勇

刘兴旺

202212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县城管局

孔春春

严春

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完成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王煜

202210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23

全面完成水环境年度考核目标

全县3个国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90.9%以上;氨氮、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上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24

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

深入实施《舒城县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强杭埠河、张母桥河等治理工程建设。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卫秀林

实施重点河流水质提升工程,万佛湖、杭埠河、丰乐河等水体水质达标并保持稳定。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25

持续发力推动长江禁渔落实到位

抓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强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管理。做好禁渔区在禁渔期内全面禁捕工作。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万佛湖管委会

王波

韦生群

26

推深做实河湖长制

开展新一轮全县范围内重要河流湖泊“一河(湖)一 策”编制工作。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级河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卫秀林

县级河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27

严格水资源管控

深化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完成上级下达的用水总量、万元 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任务。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卫秀林

28

强化河湖生态用水保障

加强杭埠河生态流量管控,实施杭埠河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方案,加强全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监管,继续完善小水电生态流量测流设施。

胡久松

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卫秀林

29

持续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PPP项目实施。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梅申勇

县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城区内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严春

县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0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

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对已经整改验收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回头看”,定期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

王煜

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31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开展农村“千吨万人”、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摸排工作,实现保护区“应划尽划”。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县级以上备用水源具备联网供水能力。

刘兴旺

202212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梅申勇

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完成全县2座在用和备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32

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等上级专项资金,加大县级财政配套力度。

陈宗银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周家仓

张旺

实施朱槽沟流域水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陈宗银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城投公司

周家仓

郭亮

33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常住农户厕所改造任务。

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王波

梅申勇

严春

34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标。

胡久松

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王波

35

加强河湖采砂综合管理

强化砂石开采现场监管,加强对许可的砂场和清淤项目的日常监督,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6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砂管办

          县自然资源局

卫秀林

潘圣春

郭兴中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36

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全面排查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依规将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动态更新排查整治清单,按规范和要求完成年度整治任务。聚焦有色重金属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矿区,全面排查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制定整治方案,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

陈宗银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发改委

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周家仓

王波

郭兴中

李小平

蒋立权

37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重点建设用地的地块,依法按有关规范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有效保障安全利用。

王煜

刘兴旺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住建局

县经信局

县城管局

郭兴中

周家仓

梅申勇

褚进宏

严春

38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

按规定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督促重点单位按规定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推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对已编制完成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开展抽查。定期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王煜

胡俊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

周家仓

褚进宏

39

加强耕地污染防治

 

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要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严禁复垦为耕地。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王波

周家仓

郭兴中

40

继续实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

全县完成7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

陈宗银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

县乡村振兴局

周家仓

王波

梅申勇

张旺

张永宏

41

分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2022 6月底前,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或方案)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实施。2022 年底前,完成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陈宗银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

县乡村振兴局

周家仓

王波

梅申勇

张旺

张永宏

42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分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农村环境整治清单,按季度调度工作进展。全县完成5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陈宗银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水利局

周家仓

张旺

王波

梅申勇

张永宏

卫秀林

43

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果。

陈宗银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

县财政局

周家仓

王波

梅申勇

卫秀林

张旺

44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监督指导

贯彻落实《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年专项行动计划( 2021-2025)》。制定出台《舒城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陈宗银

王煜

胡久松

汪健

202212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水利局

县供销社

县财政局

王波

周家仓

卫秀林

刘会朝

张旺

45

深化朱槽沟河流域综合治理

组织实施三里河、中立小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年度水质均值达标。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卫秀林

梅申勇

严春

周家仓

46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应用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成果,配合上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按要求完成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标(保持)方案编制。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利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周家仓

郭兴中

卫秀林

梅申勇

王波

四、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47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认真排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包括采矿(石)、采砂、非法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岸、侵占湿地,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八类重点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破坏自然保护地功能的违法违规环境问题出现。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胡俊

汪健

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交通局

县水利局

县文旅体局

王世银

周家仓

郭兴中

朱旭松

卫秀林

武立胜

认真排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包括非法圈圩、捕捞等;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破坏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法违规环境问题出现。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胡俊

汪健

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林业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交通局

县水利局

县文旅体局

王波

周家仓

王世银

郭兴中

朱旭松

卫秀林

武立胜

48

扎实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上级印发的绿盾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全县自然保护地内2022年新增遥感监测线索点位开展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四个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整改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胡俊

汪健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利局

县交通局

县文旅体局

周家仓

王世银

王波

郭兴中

卫秀林

朱旭松

武立胜

49

对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重点点位开展“回头看”

对历年“绿盾”行动交办的遥感监测线索重点点位和已整改问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开展“回头看”,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防止新增破坏保护地功能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出现。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胡俊

汪健

202212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利局

县交通局

县文旅体局

王世银

周家仓

郭兴中

卫秀林

朱旭松

武立胜

对历年“绿盾”行动交办的遥感监测线索重点点位和已整改问题(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开展“回头看”,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防止新增破坏保护地功能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出现。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胡俊

汪健

202212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林业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利局

县交通局

县文旅体局

王波

周家仓

王世银

郭兴中

卫秀林

朱旭松

武立胜

五、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50

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工作,制定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按照序时进度推进问题整改。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周家仓

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51

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按照序时进度完成“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包括2021年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县级排查发现问题等。

王煜

达到序时

进度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周家仓

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52

全域推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工作

完善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平台,将PC管理端、各级APP应用端和环境监督员现场发现问题信息上报工作端无缝衔接起来,充分发挥监督员毛细血管作用,将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切实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作用。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53

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定期梳理案件线索,对符合条件的线索要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及时开展索赔工作。

王煜

刘兴旺

胡久松

胡俊

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业局

县交通局

周家仓

郭兴中

梅申勇

严春

卫秀林

王波

王世银

朱旭松

54

加强“三线一单”管理

贯彻落实《安徽省“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强化“三线一单”成果运用,开展“三线一单”培训与宣传。集中更新六安市“三线一单”舒城县分区管控内容。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周家仓

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55

开展“六五”环境日暨安徽省环保宣传周活动

制定印发2022年纪念“六五”环境日暨安徽省环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完成宣传工作,按时上报“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总结。

王煜

20226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县环委会成员单位

周家仓

县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与监管

56

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

按照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做好总结巩固提升工作,梳理危废规范化管理需要建立、补充、完善、提升的具体事项,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大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力度。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57

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

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按照“取缔关闭”和“整顿规范”进行分类整治。

王煜

202212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周家仓

 


 

 

 

 

 

 

 

 

 

 

 

 

 

 

 

 

 

 

 

抄送:市环委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316日印发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