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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30 15:39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合理安排声环境功能区布局的基础,是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声环境质量的前提。通过声环境功能区划能够促进城市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推进与实施。为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环办大气函【2021497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层转《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城区规划实际,划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是环境噪声管理及污染控制工作的基础。区划将在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保护和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提高,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区划在处理环境噪声纠纷,促进噪声污染源治理方面提供依据。有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有利于各功能区按照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制定降噪规划,使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部署,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层转《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等有关规定,认真梳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2.征求意见

起草后县生态环境分局广泛征求各方意,严格对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根据各单位及网民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后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进行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

本方案制发前,已通过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

4.上会讨论结果

提请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审议,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

5.正式印发

2023128日,正式印发《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

四、工作目标

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城区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五、主要内容

《方案》划分基准年为2022年,主要包括四大部分:

一是城市现状和总体规划情况。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东至206国道、北至规划北环路、西至规划西环路,南至杭埠至万佛湖快速通道等,同时也包括县经济开发区、城关镇、桃溪镇和柏林乡的部分用地范围。总面积约为64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42平方千米。划分所依据的规划为《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的远期规划(20212030年),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增长边界范围64km2(含城市建设用地及水域等)。

二是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为四类,分别为1234类,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3个单元,总划分面积为6.35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9.92%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2个单元,总划分面积为39.5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61.72%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2个单元,总划分面积为9.17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14.33%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8.98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14.03%

三是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可行性分析。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相关要求,《方案》将城区以居住为主的住宅区与以科研教育为主的院校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将城区商业、住宅混合区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将以工业、物流为主的区域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符合我县城区建设实际现状,均是可行的,具有环境管理的可操作性。

四是依规实施城市建设,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控。为减轻城区在开发、改造中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更好地优化城市建设布局,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实施,同时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确保城市建设符合本次功能区划要求,为整个城区声环境改善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创新举措

科学合理的划定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初步构建起结构完整、覆盖全面、分布均衡的声环境质量管理空间格局;此方案的出台填补了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的空白。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城市规划管理等提供依据。居民营造一个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

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研究解决推进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县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要求,强化噪声的综合管理,不断提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下一步继续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今后城区规划和总体设计时,对各种交通干线和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理,以满足人民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需求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  秦福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7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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