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4号)、《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3〕10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23〕2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逐项对标对表,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主动公开目录清单,结合市局具体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知情权。
二是落实专项提升行动。5月22日,专题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细化系统内各股室站队工作职责和承担的公开内容,及时跟进更新,统一发布,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年度、季度测评整改工作,认真对照省、市、县最新发布的考评细则,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查缺补漏,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是优化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我局规范性文件,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均按照上级明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格式进行完善,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
五是深化政策解读。针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文件上网公开时同步公开解读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并关联政策文件,方便公众查寻和获取。
六是做好基础工作。加强业务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提高“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等基础信息公开质量,按要求规范编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七是强化监督考核。认真抓好清单落实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根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抓好工作推进,纳入年度考核。
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