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分解落实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切实提高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认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有效保护全市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不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切实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三、文件起草过程
自2022年4月起,开始起草工作。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仔细梳理我市工作任务,提出贯彻措施,明确牵头责任单位,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学习《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等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文件,形成《实施意见》初稿。期间,组织征求了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单位,及8个县区意见。多次对文稿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于2022年8月26日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四、工作目标
在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确定了到2025年、2035年包括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占我市陆域国土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等重要指标的工作目标,包括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率、国家重点水生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率等。
五、主要内容
一是提升管理能力,按照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有计划推进全市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逐步构建生态定位站点等监测网络,定期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定期定点连续监测和专项监测,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体系。
二是强化保护修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性指标,加强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建设,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引入外来物种的监督管理,抓紧抓实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依法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守护生物遗传资源。
四是推进资源价值转化,加强资源利用,鼓励发展生态种植和养殖,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促进公共性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实现。
五是强化监督执法,多部门联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
六是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众自觉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社会参与机制,畅通举报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推动形成生物多样性全民保护局面。
六、创新举措
一是依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有效衔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二是深入挖掘特色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生态种植和养殖,推进生物资源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离任审计内容。
四是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主题宣传,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推动形成生物多样性全民保护局面。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主体,细化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各方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协同增效,市直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
(二)完善资金保障。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范、高效使用资金。
(三)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提高专业人员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