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综合法规股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局机关各股室、站、队的大力支持下,强履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主动排查。印发《舒城县2023年“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舒城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转发《六安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六安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准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工作基调,按月督促指导乡镇(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深入排查各自领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更新市级“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2023年以来我县共自查上报并被市级采纳共59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县级立行立改排查共20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位居全市前列。调度整改。落实专人,定期调度,印发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通知8份,各类加快推进整改工作提醒函17份,针对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及时安排局内专家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定期在“1+1+N”系统平台填写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最新进展和工作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突问题的整改、督查、验收、销号等工作,落实专人做好协调联络、信息上报、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县需在2023年验收销号“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85个,其中中央1个(矿山整治),已通过验收销号;省级6个(严重促、绿盾行动、金龙湾、共性矮围、个性矮围、安达建材警示片),已全部通过验收销号;市级“N”类问题78个,通过验收销号47个,已申请验收17个,完成整改正在申请验收9件,下剩5件正在有序推进。组织“回头看”。先后印发《关于对我县“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和《关于对中央省级层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落实专人,对2017年以来中央、省、市交办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改成效是否稳定达标,是否存在反弹现象;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核查整改进度是否符合序时进度要求。对整改不彻底或出现反弹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在短期内改彻底、改到位。作为环境保护的县职能部门,落实人员对2017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转交信访件进行整理、汇总,实行分区域开展“回头看”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县2017年以来的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抽查“回头看”中,未出现问题反弹现象。
另外,按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协调服务县委办、县政府办做好县领导每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查暗访活动;服务各级单位领导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暗访、督查、验收等工作。
(二)秸秆禁烧工作
县政府禁烧办公室设在环境分局,具体业务由综合法规股承担。主要服务县委、县政府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元月11日,舒城县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副县长黄政出席会议并讲话。1月12日,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宣传、巡查和督查工作。2月8日,为提前谋划2023年度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积极应对当前秸秆禁烧严峻形势,县禁烧办组织有关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一同就如何做好2023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深度经验交流座谈会。3月13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工作;当天下午,县政府办专题组织召开了由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和农机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参加的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会议,四个单位迅速行动,落实专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3月14日至4月9日牵头分片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巡查工作。3月2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红组织召开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座谈会,我县张母桥镇党委书记包军琦作交流发言。4月27日县政府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全面启动。印发了《舒城县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舒城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和《舒城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成立了以政府县长任组长、2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30位县领导联系21个乡镇、县开发区和万佛湖管委会,督查指导各地禁烧工作。制定了包保安排表,94个县直单位对全县200个重点行政村开展包保工作。县政府成立4个禁烧巡查组,分别由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农机服务中心牵头,开展分区域禁烧巡查,定期轮换,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今年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考核内容。
先后转发《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3年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六安市2023年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5月15日,县政府办组织召开由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农机服务中心四个牵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县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会议。5月16日开始全面启动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工作。6月12日,组织召开秸秆禁烧督查工作调度会,对禁烧巡查工作进行再调度。
6月12日至7月9日,按周向县委督查室报送通报材料共4篇,通报当前情况,指出经验做法和突出问题。全县午季秸秆禁烧期间未被卫星监测和上级巡查发现火点。
8月4日,我县同安徽气象信息有限公司完成了全县秸秆禁烧卫星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续签工作,充分利用卫星应用平台,全天候遥感监测焚烧火点情况。
9月28日下午,服务县政府组织召开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推进会,会上编发了《舒城县2023年度秋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安排表》,自10月9日开始,县政府四个巡查组正式开展巡查,县委督查室不定期开展督查。10月1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万喜在全县林长制暨森林防火等当前重点工作会议上,再次要求各地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11月2日,舒城县政府组织召开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禁烧办以及各乡镇(开发区)负责同志。会上,县禁烧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截至目前,上级督查巡查和卫星遥感监测均未发现我县火点。
(三)法律法规工作
开展法治建设。按时完成《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公示,按要求制定《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结合实际设定《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普法任务清单》,撰写《“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组织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暖企》专题培训和法治建设工作培训会等活动。通过干部教育在线平台,服务每个局领导干部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并完成规定学习任务。按照县依法治县办和司法局的要求,组织召开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推进会,落实专人,对标对表,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按时完成报送任务。认真开展“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将涉及本单位所承担任务项的推进情况逐项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开展“法润乡村”活动。6月2日,组织人员走进棠树乡烽西村和张母桥镇白果村,开展“法润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讲活动。紧密结合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农药化肥使用等农村面源污染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向村组干部和党员、居民代表宣讲了环境保护法及其大气、水、土壤、声环境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流程。配合局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开展行政处罚,先后组织召开3次案审会,并制作集体讨论笔录。对“荣丰五金案”“景然包装厂案”按规范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严格把关行政处罚合规合法。为进一步减少行政行为和案件的差错率,我局组织召开案卷自查会议,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开展自评,邀请局法律法规专业人才以及法律顾问对2023年行政处罚卷宗进行全面评查,及时反馈评查出的问题,督促指导案件办理人员规范整改。安排人员参加全市案卷互评互查活动,在我局送审行政卷宗中,2件行政处罚卷宗被评为优秀等次,无不合格等次卷宗。规范执法证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报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计划以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的通知》,按时完成行政执法证年审、行政执法监督证年审和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注销等工作,完成《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信息表》上报工作。实时关注系统内执法证件信息维护以及人员变化情况,积极为执法证报考、领证换证等提供必要服务。2023年以来,分别完成1名系统人员执法证报考,1名干部执法证转移和1名干部执法监督证申领工作。开展环企精准云普法。按照省市要求,本次普法原则上对境内排污许可管理单位进行全覆盖,安排专人认真梳理,将境内所有办理排污许可证的154家企业全部纳入学习对象,并建立由企业法人、环保分管负责人和环保设施运维人员共354人在内的学法清单。制作小程序学习操作流程和视频演示,并通过电话、微信、现场走访等方式随时为企业学员们解答疑惑。同时,落实专人实时关注企业学习进度,及时更新环企精准云普法普法对象学习进展,掌握最新学习动态,按周通报进度,适时对进度落后的企业发出温馨提醒,对进度超前的企业给予表扬,确保做到“不漏一企,不落一人”。通过两个多月的集中学习,全县应参学企业数154家,已参学企业154家,应参学人员数354人,已参学人员数387人,提前一个月,完成学习目标。
(四)应急管理工作
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印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生态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安排环境执法人员针对境内12家医疗机构、26家饮用水水源地和自来水厂、15家产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为贯彻落实《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六安市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环函〔2023〕68号)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了《舒城县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环境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县内22家涉化、涉重、涉危、重点涉水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发现的9个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均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开展重大风险防范。作为县国安办成员单位,每月梳理排查涉及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落实专人按月搜集生态环境领域涉国家安全情报并形成情报信息,截至目前,共提交分析研判报告8份,情报信息12条。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常态化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2023年以来,共计为51家企业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以及帮扶指导服务。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在全市县级第一个完成杭埠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南阳实践”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完成了《舒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县城备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任务,并以县环委办文件(舒环委办〔2023〕18号)形式予以印发。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落实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要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水利局分别同肥西县、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和水务局签订跨界杭埠河、丰乐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开展行政区域风险评估。认真落实《六安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部署会提供支撑材料工作,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由综合法规股具体牵头,制作提供材料清单,督促有关股室按时提交相关附件;主动协调县开发区城关园区和杭埠园区负责同志,对照企业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资料,如期完成了入园企业环评批建统计、工业园已驻规上企业统计、工业园风险源企业情况和企业风险物质统计等。开展应急大练兵。印发《2023年舒城县环境应急大练兵活动方案》,把大练兵活动作为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锻炼环境应急队伍的总抓手,周密部署、细化措施、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8月30日,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制定拉练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全市率先完成年度应急实战化拉练活动。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组织人员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0条线索渠道为重点开展筛查并上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对接市局法规科,开展“舒城县城东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通过暗管外排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追偿,委托省环科院对损害情况进行鉴定评估,出具舒城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废液外排环境损害鉴定意见书。并依据鉴定评估意见,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生态环境损害磋商会,最终达成171675元的赔偿协议。该案为我县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对后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按照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第四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反馈的“舒城县华盛羽绒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进行全面核查,完成《舒城县生态环境损害线索核查报告》并上报市局。
(六)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依据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服务相关企业积极填报2022年度环境信息。因为该项工作为全省首次开展,安排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培训会,认真学习《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等规范文件,组织县域29家重点排污单位,建立微信联系群,普及依法披露相关知识,监督指导企业填报披露系统,按时完成上报任务。按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办法》关于“披露主体”的相关规定,梳理出本区域内2023年度符合规定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主体共31家企业,并按照规范填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主体名录表规范并上报。
(七)“十百千”工作
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的统一部署,用实际行动做好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帮扶工作,按照《关于动态更新2023年度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帮扶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制定《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工作方案》,精选15家重点企业作为帮扶对象,分局领导班子每人帮扶3家,明确了企业和本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建立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结对帮扶情况表。重点帮助企业解决涉及生态环境方面需求。领导班子每季度开展帮扶一次,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协调联系、现场记录、信息上报等工作。每月按时统计上报结对帮扶情况。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包保帮扶企业名单,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今年以来,共服务局领导走访企业36家次,收集问题17个,解决问题17个,切实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贡献环保力量。
(八)生态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市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部署要求,成功争取到8个项目作为我县2023年生态环保类投资计划。安排人员多次对接县统计部门和属地政府以及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备案行业代码变更、项目开工资料收集等入库筹备工作。2023年以来,成功完成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VOCs污染治理提标改造项目和安徽信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VOCs污染治理提标改造项目纳统工作,金额共513万。“舒城县民主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舒城县2023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和“舒城县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设备改造项目”正在走申请入库流程,计划年内能够成功入库并形成固定资产投资。
(九)其他工作
一是做好县环委办日常工作,先后代县环委办印发各类通知、函共计36份,高位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
二是协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按要求上报《利用外资(境内)项目统计月报表》。积极对接杭埠企业,完成年度招商引资考核任务材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保障年度招商引资任务顺利达标;
三是常态化开展会议组织、督查迎检、汇报草拟和局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3年综合法规股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和横向股室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法治培训、环境规划、风险防范等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自查,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有力持续推进。对未完成整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标对表,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对已完成的突出环境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严防问题反弹。
(二)承担县禁烧办日常事务,服务县委、县政府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持续做好法律法规工作,按年初制定的计划有序开展法治审核、宣法普法等。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培训力度,提升基层一线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坚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四)持续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重点风险源企业严格对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规范环境管理,适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配齐应急物资,熟悉应急流程,确保环境安全。
(五)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做好“十百千”帮扶活动。服务班子成员定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收集整理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六)持续跟踪“舒城县民主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舒城县2023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和“舒城县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设备改造项目”入库纳统工作,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合理安排2024年一季度指标计划。
(七)继续做好县环委办日常工作和局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