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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4-01-18 11:11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今年以来,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保卫战,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县域环境质量平稳向好,获得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县级表现突出集体、六安市污染防治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全县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安全生产、质量发展、节能工作、支持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先进集体等荣誉表彰。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生态文明建设深耕不辍2022年成功创建全国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基础上,持续发挥示范引领,着力抓好宣传推广,制作了《守绿水青山 铸金山银山》专题片,编写《践行“两山”理念 推进绿色振兴》入刊2022年度《中国环境年鉴》。积极筹备舒城县大别山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工作,正在推进项目招投标程序。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印发《舒城县“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优化。严格监管扬尘源,约谈警示3个在建项目,下达整改通知单25份,关停1家小型混凝土搅拌站,局部停工整改2个项目。科学管控工业源,累计排查散乱污和涉VOCs排放企业84家,发现的2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2家。点面抓好生活源,完成800余户沿街餐饮点排查,排查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135个,清单化推进整改。疏堵结合农业源,及时印发年度秸秆禁烧方案,先后四次召开秸秆禁烧推进会,成立4个禁烧巡查组常态开展巡查,今年以来未出现较大火点、黑斑,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2023年我县PM2.5PM10浓度分别为31ug/m³、55ug/m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8 %3.5%。优良天数比例为92.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个百分点。  

(三)水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全面实施城区及朱槽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结合厂网河项目,对三里河城区段14个重点排口开展了雨污分流、截污工程,完成了城东、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和杭北干渠七星段入河排口整治、雨污分流改造纳管等工程建设,实施了中立小河、高沟支渠、陈三堰支渠等城区内河水生态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了2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并通过市级核销;完成了城东污水处理厂和县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污水处理厂2个入河排污口重新论证和审批。强化跨区域联防联控,编制上报了《舒城县丰乐河三河镇大桥(朱槽沟河、民主河)水质稳定达标方案》,会同肥西县、金安区,先后开展5次丰乐河、五显河、小南河跨界河流联合巡查,及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协调解决影响水质问题。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科学编制了《舒城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全县2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年度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了《龙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报审稿)》编制工作并获省厅批复。成功申报的13.1亿元的舒城县丰乐河流域治理EOD项目,其子项目民主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正在有序实施中;正在组织实施总投资达1.1亿元的舒城县朱槽沟流域人工湿地项目和投资2500万元的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水专项项目资金2035万元。今年以来,境内杭埠河水质保持地表水类标准,丰乐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标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四)土壤污染防治稳扎稳打。强化建设用地准入关,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督导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针对3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修订了《舒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全县土壤环境状况良好,境内无污染地块,农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4项工作,完成了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关镇河口村瓷厂边沟渠等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已通过市级复核;成功纳入六安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方案的5条农村黑臭水体,获得上级专项资金1100余万元。

(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高质高效。舒城县需在2023年完成整改的“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85个,其中中央1个(矿山整治),已通过验收销号;省级6个(严重促、绿盾行动、金龙湾、共性矮围、个性矮围、安达建材警示片),已全部通过验收销号;市级“N”类问题7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落实专人对2017年以来中央、省、市交办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查整改成效,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六)环境执法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276人次,上传检查记录1807份,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38家次,城镇污水处理厂224家次,供水公司216家次,饮用水水源地218家次,企业日常监管2176家次。依法对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2.52万元,1家违法轻微企业免于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接群众反映各类环境问题信访件245件,均已办结并按时反馈,且无一起进京赴省信访件。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等各类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七)要素服务保障作用不断彰显。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将环境污染较小的行业项目列入环境影响评价正面清单,实行备案承诺制。今年已累计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49项,其中19个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市局审批报告书项目3个。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提供“一对一”帮扶,创新式通过对上承诺方式,预支环境总量指标,满足项目落户需求。深化为企服务意识,通过“千名干部联万企”、“环企直通车”、“十百千”等走访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涉及生态环境方面需求。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2023年,我县节能环保项目共7个,总投资金额达15.04亿元。

(八)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五大要求、六破六立”大讨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深化“两违规”专项整治等工作,先后6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4次举办专题党课报告会,“七一”期间组织开展红色传统教育,对系统内10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印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意识形态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外宣稿件三级审查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九)其他中心工作:环境监测:顺利完成农村环境质量、黑臭水体、饮用水源地、国省控断面、大气降尘、噪声等一系列监测任务,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环境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编报各类政务信息72篇,被省厅采用16篇。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法润乡村、科普宣传和六五集中宣传等活动。全年共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学校23次、进社区4次、进农村56次、进企业150次、进机关14次,举办环保知识讲座16场。社区双进:安排1.7万元支持社区基础设施维护和节日期间走访困难群众,实现在职党员进社区认领公益岗实现全覆盖,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环境宣传、走访送温暖等双进活动。双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双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和文明祭祀等活动,荣获全县“双拥先进单位”称号。青年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荣获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一)大气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一是餐饮油烟治理难度大。城区相关商户、企业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健全,执法涉及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多部门,执法程序复杂,查处难度大。二是建设领域扬尘污染仍然存在。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治理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厂区和工业堆场扬尘污染较为突出,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道路保洁清扫存在死角等。三是高排放机动车管控存在短板。高排放机动车进城区仍时有发生,城区农用三轮车冒黑烟现象仍较为突出。

(二)水环境质量考核压力大。一是部分断面水质尚不稳定。今年以来,国控三河镇大桥断面和省控朱槽沟大桥、民主河五星排涝站以及万佛湖芙蓉岛断面相继出现COD、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现象。二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仍存在日常管控不严。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垂钓、垃圾堆放等问题时有发生,日常巡查监管机制未能有效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职责未能发挥实效。三是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龙河口引水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经六安市与合肥市近一年的协商和会谈,目前仍没有正式达成一致,机制尚未建立。四是城乡水生态环境整治资金严重不足。“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一次性投入巨大,后期还要每年持续增加各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等费用,对县乡财政压力巨大。

(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力度欠缺。一是问题排查主动性不强。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按月上报自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到位,按时报送的单位寥寥无几,大部分单位上报为零。二是验收销号积极性不高。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后,一些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没有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和验收销号工作,影响我县问题验收销号进度。

三、2024年工作谋划

一是坚决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和生态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监境监管,开展“绿盾”疑似问题点位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大别山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摸清我县生物资源“宝藏”,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五控”措施及“七个专项行动”,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指导企业申请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持续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工作,为企业落地发展腾出总量空间;加强移动污染源防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机动车应急管理和限行管理措施;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日常检查,做好2个省控站点周边点源排查和监管;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区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禁止焚烧冥纸冥币工作,有效地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三是全面改善县域水环境状况。本着“部门主导、属地管理、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狠抓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一要完善城乡污水管网。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区和乡镇配套雨污分流和管网建设,完善城区老旧小区、工业企业管网建设。健全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监管运维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巡检、清淤、维修,确保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到污水、规范运行、稳定达标。二要推进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民主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进度,确保民主河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考核要求。加快2023年度及以前未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提高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执行率,同时积极谋划、上报一批符合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力争成功入库并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三要加强断面水质管控。加密丰乐河及其支流水质监测频次,随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强化丰乐河“上下游、左右岸”联合巡查工作,落实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水质的问题。四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与省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和合肥市委、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快《龙河口引水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关于建立巢湖流域杭埠河横向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合作协议》的协商会谈进程,力争早日建立补偿机制。五要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入河排污口建设管理、城乡水环境治理等专项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打造水清岸绿的美丽舒城。

四是不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准入关口,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做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中下剩2条黑臭水体治理进度,确保2024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结合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制定202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项工作计划,开展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

五是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4年需完成整改的“1+1+N”问题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定期调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严格对照整改标准快速推进,确保所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销号。对已完成整改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改效果是否稳定达到并持续保持整改标准,严防出现反弹。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主动深入排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整改到位。

六是优化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效能。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聚焦大气、水、噪声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区域联动。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提高环境保护法律的威慑力,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送法暖企”行动,进一步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帮扶指导解决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环保问题,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七是大力发挥环境要素服务保障作用。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短板,科学统筹总量控制,发挥规划环评引领作用,强化环保服务效能。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快推行舒城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强化规划环评宏观管理,优化环评审批监管方式。健全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双招双引”等工作,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八是锻造新时代新征程环保铁军队伍。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建设,锻造出一支内外兼修、实干立身的“环保铁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不掉队、不走偏。用过硬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务实作风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使命担当,努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以更高的责任感使命感,以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进一步激发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把作风建设贯穿于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始终,推进“党建+信访”深度融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市场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到有担当、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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