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聚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中心目标,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压实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名人员专责专抓,做到“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积极做好牵头承担工作落实,主动发布基层“两化”领域、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全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规划计划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在实处。
二是坚持主动公开。突出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每日发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每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每季度发布固体废物和重污染天气等。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修订《舒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过程中,依据决策覆盖内容,分别征集社会公众和涉企意见,及时收集整理,合理采纳。
三是严格审查制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实际,规范政务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级审查制度,由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统一发布。
四是强化监督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责任细化到系统内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加强日常调度。对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季度监测反馈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