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3月1日
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防范化解环境风险能力,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省、市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系统观念、问题导向,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切实提升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县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为主线,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水平,有效防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为加快建设生态强县提供坚实保障。
二、强化应急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分局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附件1),局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下设综合组、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和后勤
保障组,各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确定组员,明确各组工作职责,压实环境应急管理责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二)强化队伍支撑。大队要建立县级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信息库;监测站要联系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建立应急监测单位信息库。分局要加强与县政府相关部门、重点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联系合作,强化与工业园区、乡镇(开发区、万佛湖管委)的应急协同联动,确保应急处置队伍具备污染断源、控制、收集、消减等必要能力,及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提升专业素质。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结合年度应急大练兵、竞技比武、案例复盘、场景训练等方式开展。分局将结合《舒城县杭埠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舒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县城备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方案,适时采用“无脚本”方式,开展实战应急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分局每年至少开展1次环境应急培训,提升应急能力。
三、加强应急准备
(一)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应急监测组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根据区域内环境风险特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针对性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要补齐应急监测能力短板,配齐环境应急监测力量,推进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警预测体系,尽快形成辖区内主要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能力。
(二)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参考名录》(附件3)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应急装备配备指导清单》(附件4),细化《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配备装备、物资一览表》(附件2),及时配备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应急人员安全保障,配足个人防护用品。
(三)健全应急协同联动。持续深化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建设,落实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联合监测和协同应对处置等工作要求,动态更新联络员信息,定期开展联合会商和信息通报演练,尽快完成县级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通报、沟通协调、资源共享、同训共练、联合应对等应急联动机制。
四、提升响应时效
(一)加强信息报告。切实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形成责任明晰、纵横贯通、运转高效的信息报告机制。拓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渠道,充分利用舆情监测、部门联动、投诉举报等途径,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切实提高信息综合分析能力,对可能造成跨界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等重大敏感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如实报告事件环境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和监测数据等信息。
(二)快速科学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手册,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快速反应、态势研判、科学决策等能力,加强重大敏感事件远程会商研判、快速赶赴现场和应急资源调配支援能力。加强先期响应处置能力,要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相关规范开展先期监测,科学排查污染源和研判环境影响,及时初判事件级别并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启动响应工作。
(三)做好总结评估。通过剖析案例,系统梳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短板和不足,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后评估工作指南》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围绕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推进。
(二)强化综合保障。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多渠道争取资金,充分利用环保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各项措施落实。
(三)开展能力评估。按照上级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评估指南,每年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解决能力短板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评估情况报送市局。
附件:1.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人员名单
2.《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配备装备、物资一览表》
3.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资源参考名录》
4.《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应急装备配备指导清单》
附件1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人员名单
总 指 挥:汤国森
副总指挥:潘家宏 韩 翔 贠守宝 张 文
成 员:汤 惠 吴家才 汪泽艾 张洪泉
秦福春 朱学平 朱纯祥
下设综合组、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
一、综合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向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和县直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协调、联系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专家(必要可外聘)开展分析研判,界定污染物的种类、危害性,提出技术处置措施。
组 长:贠守宝
组成人员:汤 惠 吴家才 汪泽艾 张洪泉 秦福春
朱学平 王德成 惠 翔
二、现场处置组: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组 长:张 文
组成人员:薛经宏 朱传银 乔 祥 余让明
宋丰林 罗 解 钟 升 胡传静
樊宏微 葛劲松 赵 凯 叶绍东
王 斌 李宝宽 黄明星 潘俊男
三、应急监测组:负责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并报告监测结果。
组 长:韩 翔
组成人员:朱纯祥 张道合 代倩倩 袁 宏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应急物资和人员误餐等
组 长:潘家宏
组成人员:李 萍 潘 芹 谈爱华 袁亚琳 吴新才
唐军华 周晓春 李 锐 丁守尧 韩振飞
附件2
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配备装备、物资一览表
装备类别 |
装备名称 |
性能要求 |
数量 |
备注 |
通信设备 |
视频会商系统 |
具备快速灵活在线视频会商、现场音视频传送功能,会议接入终端可以是专用设备、手机、PAD、单兵视频、无人机视频等,与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对接。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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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机 |
/ |
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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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兵系统 |
/ |
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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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位仪 |
/ |
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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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 |
应急车辆 |
车辆性能与当地地理条件相匹配 |
5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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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监测 |
车载ICP-MS |
能够现场快速筛查和测定水中重金属。 |
1套 |
可快速检测水、气、土壤等环境介质中的污染物。 |
便携式GC-MS |
含便携式顶空进样器、固相微萃取装置,能够现场定性、定量检测空气、水和土壤等环境介质中的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组分(VOCs、SVOCs)。 |
若干 |
|
|
便携式测油仪 |
能够现场快速检测水中的油类含量。 |
若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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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 |
能够现场快速测定水中的重金属含量。 |
|
|
|
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 |
能够现场对Cl2、H2S、HCl、CO、HCN、COCl2、HF、NH3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定性和半定量监测。 |
若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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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和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 |
能够现场检测空气中 TVOCs。 |
若干 |
|
|
污染态势研判装备 |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
能够现场快速测定河流流速、流量等水文参数。 |
若干 |
能够快速获取事故现场及重要点位关键信息。 |
无人机及航拍数据分析系统 |
能够辅助开展污染源排查、污染团追踪、事故点及 其他关键点位事件信息获取。 |
若干 |
|
|
个人应急防护装备 |
个人防护包 |
含强光手电、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鞋、保暖套装、紧急呼救器等 |
若干 |
能够在事故现场为应急人员提供健康防护。 |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 |
具备报警值设置、秒级报警、浓度显示等功能。 |
1套 |
|
|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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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携式氧气检测装置 |
/ |
1套 |
|
|
污染控制物资 |
污染源切断物资 |
沙包沙袋、快速膨胀袋、溢漏围堤、下水道阻流袋、排水井保护垫、沟渠密封袋、充气式堵水气囊 |
若干 |
结合实际合理充足储备 |
污染物控制物资 |
围油栏:常规围油栏、橡胶围油栏、PVC围油栏、防火围油栏 浮桶:聚乙烯浮桶、拦污浮桶、管道浮桶、泡沫浮桶、警示浮球 水工材料:土工布、土工膜、彩条布、钢丝格栅、导流管件 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 |
若干 |
结合实际合理充足储备 |
|
污染物收集物资 |
收油机、潜水泵(包括防爆潜水泵)、抽吸泵、排污泵、吸油毡、吸油棉、 吸污卷、吸污袋、吸油索、收油网、凝油剂 吨桶、油囊、储罐、有毒物质密封桶 消防车、槽车、洒水车、真空吸污车 |
若干 |
结合实际合理充足储备 |
|
污染物降解物资 |
储药装置:药剂储罐(聚乙烯储罐、聚丙烯储罐、玻璃钢储罐、陶瓷储罐、 不锈钢储罐,≥5吨) 溶药装置:搅拌机、搅拌桨、曝气机、推流器、混凝土搅拌车 加药装置:水泵、阀门、流量计、加药管 吸附剂:活性炭、硅胶、矾土、白土、膨润土、沸石 中和剂:硫酸、盐酸、硝酸,碳酸钠、碳酸氢钠、氢氧化钙、氢氧化钠、氧 化钙 絮凝剂:聚丙烯酰胺、三氯化铁、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 氧化还原剂:双氧水、高锰酸钾、次氯酸钠、焦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硫 酸亚铁 沉淀剂:硫化钠 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处理一体化装置 |
若干 |
结合实际合理充足储备 |
附件3
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资源参考名录》
主要作业方式 或资源功能 |
重点应急资源名称 |
污染源切断 |
沙包沙袋、快速膨胀袋、溢漏围堤、下水道阻流袋、排水井保护垫、沟渠密封袋、充气式堵水气囊。 |
污染物控制 |
围油栏:常规围油栏、橡胶围油栏、PVC围油栏、防火围油栏 浮桶:聚乙烯浮桶、拦污浮桶、管道浮桶、泡沫浮桶、警示浮球 水工材料:土工布、土工膜、彩条布、钢丝格栅、导流管件 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 |
污染物收集 |
收油机、潜水泵(包括防爆潜水泵)、抽吸泵、排污泵、吸油毡、吸油棉、吸污卷、吸污袋、吸油索、收油网、凝油剂、吨桶、油囊、储罐、有毒物质密封桶消防车、槽车、洒水车、真空吸污车。 |
污染物降解 |
储药装置:药剂储罐(聚乙烯储罐、聚丙烯储罐、玻璃钢储罐、陶瓷储罐、 不锈钢储罐,≥5吨) 溶药装置:搅拌机、搅拌桨、曝气机、推流器、混凝土搅拌车 加药装置:水泵、阀门、流量计、加药管 吸附剂:活性炭、硅胶、矾土、白土、膨润土、沸石 中和剂:硫酸、盐酸、硝酸,碳酸钠、碳酸氢钠、氢氧化钙、氢氧化钠、氧化钙 絮凝剂:聚丙烯酰胺、三氯化铁、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 氧化还原剂:双氧水、高锰酸钾、次氯酸钠、焦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硫酸亚铁 沉淀剂:硫化钠 水污染、大气污染、囿体废物处理一体化装置 |
安全防护 |
预警装置、防毒面具、防化服、防化靴、防化手套、防化护目镜、防辐射服 氧气(空气)呼吸器、小型供氧设备、呼吸面具、安全帽、手套、安全鞋、工作服、安全警示背心、安全绳、救生船、救生圈、救生衣、梯子等,帐篷、移动房屋、折叠床、睡袋等,发电机、照明设备、取暖设备、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口罩(N95、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等防疫消杀物资。 |
应急通信和指挥 |
应急指挥及信息系统、应急车辆、应急指挥车、应急指挥船、对讲机、定位仪、海事卫星视频传输系统及单兵系统等。 |
环境监测 |
采样设备、便携式监测设备、应急监测车(船)、无人机(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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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应急装备配备指导清单
依据《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环办监测函〔2020〕597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环办执法〔2020〕35号),结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按照省市县级各有侧重、不同环境风险特征区域各有针对性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部门在应急指挥、应急交通、 应急监测、污染态势研判、个人防护等方面重点装备配备。各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参照省级清单配置,下辖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实际配置。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侧重提升事件应急指挥调度和支援能力,应重点加强应急指挥、车载应急监测和污染态势研判等装备配备。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侧重提升事件应对处置和支援能力,应重点加强应急交通、应急监测、污染态势研判等装备配备。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侧重提升信息快速获取和应急监测能力,应重点加强便携式移动通信、应急监测以及个人防护等装备配备。特别是在应急监测方面,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所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特征和历史事件类型加强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装备配备。如涉化工园区、重点环境监管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路线、输油管线等环境风险特征地区,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应针对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油类等配备相应的应急监测装备。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参考《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环办监测函〔2020〕597号),采取购买设备、租用设备、购买服务或社会合作等方式进行应急监测装备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