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我县于2021年5月26日印发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舒政办〔2021〕7号),并沿用至今。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布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各地各单位人事变动和职责调整,导致预案与实际不相适应。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县于2024年3月份正式启动预案修订工作,5月中旬,完成《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6月3日,向各乡镇、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征求<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6月4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出《关于征求<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公众征询意见,期间收到的意见建议,均予采纳;7月18日,组织5名专家对预案文本和风险评估予以审查,认为编制规范,应急体系完善,部门职责明确,同意通过评审。9月5日,通过部门集体研究讨论。9月10日提请县司法局予以合法性审查,9月20日县司法局出具了《关于<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审核意见》(舒司法审〔2024〕62号),认为该预案制定主体适格,权限合法,符合法定程序,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25日,经第十八届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6日,以舒政办〔2024〕12号文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主要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舒城县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快速、科学地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9个部分内容。
总则中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其中,事件分级依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预案还明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为非常设机构。设置了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社会维稳组及专家技术组等9个专项工作小组,对组别相关职责予以说明,根据事故类型和职责分工,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监测、预警发布以及预警信息处理流程,明确应急预警等级,按照初步认定的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分级向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终止后,将开展善后处置、社会救助和后果评估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评估事件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提出生态恢复建议,并协调保险理赔。社会救助实行归口管理,经调查核实和政府批准后启动,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民政局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应急响应主体单位需分析灾害情况、总结处置经验,确保善后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完成。
应急保障方面,应急预案从多方面强化保障措施。通信方面建立应急指挥和预警系统,配备必要器材确保联络畅通;装备方面建立电子台账管理救援设备,加强检验监测设备配置,定期维护更新以保障状态良好;队伍方面建设专业应急队伍并培训预备力量,构建县、乡镇、企业联动网络;交通运输方面由交通、公安部门保障管制与快速通道;资金方面通过预算审批和统一账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技术方面依托科研力量开展预防、监测及先进技术研究,提供持续技术支撑。通过系统化的保障体系,确保事件响应及时、处置有效。
六、创新举措
预案增加了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分解表。优化了应急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各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细化了本预案的使用范围和应急响应过程中指挥协调等事项;预案增加了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流程图。理顺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同9个应急专项小组之间的信息报告、指令传达流程。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为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预案已印发至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和企业公开,下一步将进一步通过政策说明、文字解读、业务培训、广泛宣传等方式进行宣贯,把预案贯彻落实作为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锻炼环境应急队伍的总抓手,全力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