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强化。一是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为扭转年初空气环境质量不利局面,我县成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要求对站点5公里以内的重点管控区域污染点源进行排查,共排查点源211个,其中建筑工地18个,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6家,汽车行业6个,餐饮油烟171家。对排查发现的52个问题列出清单,已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持续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强化高排放机动车专项整治,配合第三方路检41辆柴油车和4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合格率均为100%。对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实施常态化监管,严禁露天烧烤。二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及时补充完善251家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应急减排措施,督促5家重点企业申报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B类企业,及时转发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通知,督促县域内7家企业减排停产,落实应急措施。三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县域内41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企业排查,推广使用低 VOCs 原材料。目前已完成替代26家,其余15家暂时无法完成替代的已说明情况并上报。四是持续抓牢秸秆禁烧。狠抓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明确三级网格化管理,压实禁烧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巡查力度,截至目前,上级督查巡查和卫星遥感监测均未发现我县火点。2024年我县PM2.5年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7.7%。
二、2025年工作安排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指导企业申请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深度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完善排放源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强化2个省控站点周边污染点源排查整治,加强餐饮油烟、施工扬尘监管。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力以赴完成省、市下达年度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