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年产工业铝材20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工业铝材2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2月26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红枫路120号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佳诚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艺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佳诚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调查,计划投资7000万元在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红枫路120号租赁安徽天宸汽配科技有限公司3号、4号厂房新建“年产工业铝材20000吨项目”,购置压饼机6台,天然气热风炉3台,700吨、800吨、1500吨挤压机共3台,自动裁断机3套等设备。通过铝粉压饼、预热、挤压、裁断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工业铝材2万吨规模。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来源于上游公司铝粉的研磨和提纯的新料,来料不使用废料和回收的铝屑,产品主要送至下游锻压和铸造厂进一步加工。
项目于2024年11月29日取得杭埠开发区经贸发展分局关于“年产工业铝材20000吨项目”的备案,备案号:2409-341598-04-05-84319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
(1)铝粉投料粉尘
铝粉投料粉尘经侧吸罩收集,铝粉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套风机风量为15000m3/h,高度15m,内径0.7m。废气收集效率按90%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以95%计。
本项目铝粉投料粉尘有组织产生量0.364t/a,有组织排放量为0.01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4t/a。投料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和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2)天然气燃烧废气
热风炉天然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034t/a、氮氧化物:0.316t/a、烟(粉)尘:0.048t/a。加热炉燃烧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限值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皖环函[2019]88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保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送入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COD、NH3-N、总磷、总氮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规定的达标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由预测计算结果得知,建设项目厂界昼夜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废液压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