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可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塑料件、电脑塑料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可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塑料件、电脑塑料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公麟路南侧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可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安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安徽可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内B栋3楼3500平方米,购置注塑生产及加工设备,新增三条喷涂线,年生产加工电脑配件、汽车配件(塑料件)1000吨,年产值约2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有机废气;涂装废气;打磨粉尘和危废暂存库废气。
注塑废气通过封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塔+除雾器处理后,和调漆废气、流平、烘干废气一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封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注塑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塑料制品工业)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标准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同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打磨废气和涂装废气中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涂装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和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汽车零部件制造)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循环冷却水排水直接排往园区污水管网。污水预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里河。
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合理布局车间设备;生产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一间,建筑面积为30m2,包装材料、废塑料、不合格品、废模具、除尘灰、废布袋、废无尘布,统一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漆渣、废涂料桶、废活性炭、水帘柜/喷淋塔更换废水、废清洗剂等。厂房内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房(建筑面积为20m2),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