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晶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晶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中鑫大道安徽华昌精密模具制作有限公司4幢-2号厂房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晶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安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赁安徽华昌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4幢-2号厂房,购置吸塑机4台,冲床4台,制袋机6台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吸塑盘2000万个,珍珠棉袋5000万个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吸塑废气、制袋废气。
吸塑、制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吸塑、制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乙醛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乙醛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循环冷却废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合理布局车间设备;生产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一间,面积为10平方米,产生的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模具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一间,面积为10平方米,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