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安排
2025年,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引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有力提升,获得六安市生态环境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表彰。
一、工作特色与亮点
一是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守“红色”初心,勇担“绿色”使命,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全力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助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彰显有力,系统党员干部的创新活力充分展现。局党总支《党旗红引领生态绿》成功选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建工作典型案例,并在县直单位年度优秀党建品牌案例评选中荣获优胜奖。
二是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创新提升。深化“亲清有约,我帮您检”工作,践行“有求必应、真心服务,无事不扰、精准监管”理念,完成11家重点企业环保帮扶体检,有效防控污染风险。开展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推行分类施策,对正面清单及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企业落实无事不扰,优化非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与经济生态协同发展。建立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实现环境信息系统化动态管理,为精准执法、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参与编纂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案例成功入选。参与编制的《千里大别山 好水在六安》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案例,被列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教材。
四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动有力。需在2025年度内完成整改的94个“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目前已有93个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完成率达98.9%,下剩1件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金龙湾生态破坏问题”,正在积极与省、市部门对接沟通,预计年内能够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五是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受到认可。先后印发《舒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舒城县2025年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舒城县202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精心制作《致陪读家长一封信》,“小切口”整治学校周边陪读家长随意焚烧秸秆行为。2025年省、市通报均为零火点。
六是主动申报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落实。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舒城县2025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主动申报“普法润民”类“法润乡村社区”行动作为2025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于2025年6月,组织局精干力量,深入张母桥镇张母桥村、棠树乡新安村开展“法润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讲,近百名村民代表和镇村干部现场参与。
七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拉练圆满完成。科学制定演练方案,
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干汊河镇、县水利局、公安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局、融媒体中心、中石化六安舒城分公司及安徽诚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协同配合,圆满完成2025年度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二、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深化。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印发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学习教育期间,局党组开展集中学习12次,局属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7次。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专题开展“固根本、防风险、提能力、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引导系统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对标找差、主动服务。二是压实党建责任。抓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全年召开党组会12次,印发《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中共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充分落实“一岗双责”。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开展以案示警,学习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印发《中共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2025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敲响廉洁警钟。
(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强化。一是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发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专班作用,对省控站点5公里以内的重点管控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排查餐饮油烟、建筑工地、加油站等点源167个,发现问题42个,均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配合县住建局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排查,共排查扬尘问题82条,下发整改通知书67份,对4个施工现场问题较多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5个项目。二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298家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更新,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预警期间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三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涉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开展常态化排查,排查涉有机废气企业88家,督促13家企业及时更换活性炭。共排查发现问题11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移动污染源治理。完成舒城县、霍山县境内1696台(辆)非道路移动机及柴油货车排放尾气监督性抽检任务,淘汰国II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11台,注销22台国I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淘汰补助资金20.46万元。五是持续抓牢秸秆禁烧。狠抓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明确三级网格化管理,压实禁烧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巡查力度,对发现疑似火点,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和上级通报均为零火点。2025年1月1日—12月8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0.6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32)下降4.4%;优良天气比例90.0%,同比去年(87.7%)上升2.3个百分点。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国省控断面管控。针对部分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多次对丰乐河、杭埠河、民主河、杭北干渠等开展溯源排查,加密监测,分析成因,制定水质改善措施。联合合肥市肥西县,针对丰乐河三河镇大桥国控断面溶解氧持续不达标、高锰酸盐指标偶有超标问题开展专题会商,就加强断面巡河管理、开展比对监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底泥清淤等项目谋划达成一致。二是实施重点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成立三里河水环境治理专班,实施城区及朱槽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民主河综合治理;积极推动丰乐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EOD项目、朱槽沟流域人工湿地和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省级涉水资金项目等重点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进程。三是积极配合专项资金项目审计。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为期2个月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审计范围为2020-2024年度的大别山区水环境和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项目,针对审计调查报告,积极推进整改。四是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源地保护。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定期开展排污口巡查,督促指导第三方检测单位及时规范开展入河排污口检测工作,完成市际交叉帮扶发现7个排污口问题整改;按季度开展县级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撤销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编报了龙河口取水口水源地保护区社会稳定评价报告。五是积极申报各类环保专项治理资金。指导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积极争取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项目、舒城县汤池镇西河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等3个2025年度省级涉水项目资金共1342万元;及时对接发改部门,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项目——舒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泵站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舒城县污水收集管网完善提升项目等4个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配合县政府签订龙河口引水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协议。
(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不断加强。一是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口。加强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完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264 个,督促2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对3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二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025年市级下达我县4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三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高质量完成舒城县大别山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项目工作,完成了成果上报。同时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日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系统推送的卫星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的现场核查工作。全县土壤环境状况良好,境内无污染地块,农用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全县医疗废物实行统一收集转运处置,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明显。一是主动排查。准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工作基调,2025年以来,我县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并在8月下旬开展全域全行业集中排查整治。截至目前,我县共排查162个问题(其中8月21日-9月15日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共排查106个问题)。二是狠抓整改。制定《舒城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舒城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高质高效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转办信访件办理,按月印发临期问题整改工作提醒函共16份。三是巩固成效。严格落实县乡两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印发《关于对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转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将所有问题按照反弹风险大小分为A、B、C三类,精准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通过领导包保、行业指导、综合督导和督查考核等多种方式,对清单内问题持续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弹。
(六)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有效提升。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96人次,上传检查记录678份,检查医疗卫生机构48家次,城镇污水处理厂35家次,供水公司25家次,饮用水水源地22家次,企业日常监管658家次。行政处罚案件5件,目前已结案3件,下剩2件正在有序办理,实行执法案件全员全过程评审,有效提高案件质量。二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三是规范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对上报的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开展法制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表,组织召开案审会,并制作集体讨论笔录,严格把关行政处罚合规合法。四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对2024年已结案的16件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开展评查工作,重点对上述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主体、适用法律、执法程序、自由裁量、事实依据等开展全面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案件质量,提升执法的严谨性。五是实时维护执法证件更新报考。实时关注系统内执法证件信息维护以及人员变化情况,积极为执法证报考、领证换证等提供服务,截止目前,完成2名系统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报考工作。六是严格开展县域环境监测。按月对国省控断面开展预警监测和比对监测,完成县内噪声、农村黑臭水体及“3·26”清水河采样监测。
(七)环境要素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一是高效推进环评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查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今年累计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49个,其中21个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积极争取污染物减排总量。以“总量预支承诺书”的形式,超前腾出总量指标,含二氧化硫120吨、氮氧化物140吨、烟(粉)尘25吨,保证项目环评审批顺利落地。协助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VOCs削减总量通过省厅、市局审核。三是稳妥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落实省、市部署,理顺总量审批、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办理之间的关系,保障新、改、扩项目的顺利落户。督促150家企业规范办理排污许可证,其中,重新申请1家,变更147家,延续2家;引导企业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四是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2025年上半年办理节能环保项目8个,总投资额41.94亿。五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上报“双公示”信息,确保各类信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的公信力。截至目前已归集上报“双公示”行政许可49条,行政处罚4条;完成2024年度262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八)环境宣传教育常抓常新。积极宣传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被市级以上采用5篇,《绿色视野》新春特刊刊发文章《安徽舒城:打好“十四五”收官战,续写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安徽环保宣传周、美丽中国宣传周以及“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设立宣传台11个,滚动播放电子宣传标语80余条,悬挂宣传标语20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3500余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学校7次,进社区55次,进农村21次,进企业76次,进机关31次,举办环保知识讲座6场。
(九)应急管理机制日趋完善。一是常态化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共计为60家企业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以及帮扶指导服务。二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方案,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投入,配备必要的先进监测和处置装备。对全县10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了环保能力建设培训会,指导企业自查自纠,防控环境污染风险。三是积极开展3·26一般火灾事故处置。3月26日舒城县广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引起省市领导关注。事故发生后,我局主动作为,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市领导、专家的指导下,全力以赴开展应急救援和后续处置工作,严防雨水次生污染。针对我县3·26一般火灾事故生态环境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情况,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开展追偿。四是做好风险源强排查。及时总结3·26火灾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制作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对辖区内企业应急防范措施执行情况、应急演练及培训情况、日常环境风险排查情况以及其下游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位置分布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规范整改。五是积极开展应急拉练。编制《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10月31日圆满完成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拉练。
(十)其他中心工作。两案办理: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提案4件,均圆满办复。文明创建: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干部职工全力做好路段包保、门前三包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环境信访投诉:受理群众反映各类环境问题信访件216件,其中已办结212件,下剩4件正在积极办理中,目前所有办结归档的信访件群众均表示满意,且无一起进京赴省信访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顺利办结干汊河镇严冲村余家大山公益林地砍伐问题和阙店乡张志元滥伐公益林问题两件损害赔偿案件,正在推进南港镇固废倾倒案件和广华化工“3.26”火灾事故次生环境影响追偿案件办理。固投纳统工作:现已完成投资约0.56亿元,正在积极争取将杭埠水环境治理、清水河治理项目纳统。
三、存在问题不足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改善难度较大。餐饮油烟管控难度大、道路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依然存在,秸秆禁烧压力较大。二是水污染防治存在短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仍存在日常管控不严问题;部分国、省控断面水质尚不稳定。三是部分问题整改滞后。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金龙湾生态破坏问题”,目前建筑物保留转用细化方案仍未确定,整改推动较为缓慢。
四、工作思考与建议
一是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考核机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不严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制度从22年底23年初开始的,但很多乡镇要么不报要么零报告,没有排查整改的积极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六安市实施方案》均明确要求“各县(区)应当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机制”,建议我县进一步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机制,防止部分乡镇排查整改工作避重就轻、流于形式。
二是构建经费长效保障机制。随着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上划至市级生态环境局后,经费保障体系发生结构性调整。在此过程中,受财政事权转移、预算衔接不畅等因素影响,基层分局面临着较大资金保障困境。具体表现为:财政拨付周期延长导致业务运转迟滞,跨层级资金统筹机制尚未健全引发保障缺口,人员待遇标准调整存在衔接盲区以及环境治理任务增量与财政投入增速不匹配等问题。这些矛盾不仅制约基层环境执法、监测等核心职能的有效履行,也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构成挑战,亟待通过制度优化、资源整合与政策创新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五、2026年工作安排
(一)系统谋划生态保护发展路径。组织开展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县域实际,系统谋划未来五年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路径,持续巩固“两山”创建成果,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聚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往深走,消存量、控增量。加强餐饮油烟、建筑扬尘治理管控。强化废气管理,完成重点涉气企业及加油站排查,系统开展涉VOCs排放环节及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整治。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持续抓牢秸秆禁烧。二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国省控断面管控,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健全、完善城区和乡镇配套雨污分流和管网建设,实现工业、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规范处理。积极谋划申报2026年度省级涉水类资金项目。三要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的成果运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图斑和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核查工作。完成2026年度市级下达我县农村三项工作治理任务。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强化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严格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统筹调度、推进全县“1+1+N”问题整改销号进程,对2026年底前需完成销号的问题督促到位,确保按期完成。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上报,完善奖惩考核机制。
(四)全面优化环境监管服务。优化环评审批监管方式,做好重点项目服务。继续开展“环保体检帮扶”活动,建立企业帮扶长效机制。完善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协作,共同应对跨区域环境突发事件,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五)加强环保铁军队伍建设。把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融入日常履职,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12月11日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