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 序号 | 重点工作 | 目标要求 | 责任单位 | 工作举措 | 备注 |
| 1 | 大气污染防治 | 对“十四五”期间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管理平台系统里锅炉、炉窑表格进行更新,重点更新燃煤、生物质锅炉中“是否完成淘汰”,炉窑中“是否完成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两项数据,对未完成任务的督促其如期完成;做好2026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核查更新 |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企业 | 1. 对管理平台系统锅炉、炉窑逐一进行审核、更新,重点是生物质、燃煤锅炉是否完成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对还没有完成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锅炉,督促其企业如期完成。 2. 对照 2025 年度清单及日常管理台账,对辖区内所有涉气企业(含排污单位)进行摸排更新。对已停产企业,经现场核实确认无法恢复生产的,可从清单中删除;对新排查发现的、应当纳入应急管控的涉气企业及时增补,确保清单完整、准确。 3. 采取“逐企上门、现场对接”的方式,逐个企业上门对接,对照企业原有清单中的应急减排措施、主要涉气工序、污染物排放量等信息进行一一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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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水污染防治 | 国省考断面稳定达标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进一步加强国省考断面水体及其支流水质监测频次,随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同时强化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共同协调解决,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 | |
| 3 | 土壤污染防治 | 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排查。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对2019年以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开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完成调查。 | |
| 4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完成15个村生活污水治理、2个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督促指导有关乡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按时完成二季度任务。 | |
| 5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 确保二季度“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如期整改验收销号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督促乡镇(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及县直有关单位开展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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