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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统计局转发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市统计局,广德、宿松县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统办政法字〔20167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统计局将于201612月集中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主线,采取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确保法治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612131日。

三、活动要求

各地要按照省统计局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将集中开展12月法治宣传活动作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全国农业普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着力抓紧抓实抓好。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加强指导督促检查,落实人员经费,为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贴近生活,注重实效。宣传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立足统计系统,面向基层社会。注重实际效果,抓住法治宣传重点对象,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三)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各地要与农业普查办公室加强协作,局队联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与本地宣传、法制、司法等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将统计普法融入本地区的法治宣传活动中,进一步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效果。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统计局要对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7115日前报送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桑朝阳,联系电话:0551—62299758

    附件: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工作安排

                                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61121

附件

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统办政法字〔20167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座谈会

省统计局召开一次统计法治专题座谈会,各地也相应组织一次座谈会。

二、发表统计法治宣传文章

省统计局组织撰写统计法颁布日纪念文章,进一步宣传统计法,2016128日前后在有关媒体刊发;各地要在当地媒体发表一篇以上学习宣传宪法或者统计法的专题文章。

三、开展法治知识培训

省统计局举办统计执法宣传骨干培训班,重点围绕统计法治原则,领导人员、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定职责,统计执法规范,统计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等内容开展培训;省统计局举办一期法治专题知识讲座。各地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知识培训活动。

四、结合农业普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1. 与农普宣传月启动仪式相结合开展广场宣传。在现场摆放法治宣传展板,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将依法调查依法上报数据相关内容纳入领导致辞、普查员宣誓中。

2. 与农普媒体宣传相结合深化宣传实效。在安徽省人民广播电台有关农普政风行风热线、新华网安徽频道农普网络访谈中纳入一定篇幅的法治宣传内容。

各地应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农业普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五、认真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和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除组织本系统人员参与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动员本地区系统外的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和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六、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微电影、动漫等新媒体新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七、发放统计普法宣传画、宣传品

做好《以案释法》、统计普法宣传画等普法宣传品的发放与张贴。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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