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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1年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9 09:59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3861元,同比名义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154元,同比名义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

一、经济持续恢复向好保障工资稳步提高

2021年,省委省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省经济持续恢复向好,民生保障有力,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全省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3%,城镇新增就业70.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年度目标以内,保障了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稳步提高。

二、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持续保持增长

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9.3%。金融业由于全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行情转好、业绩回暖,同时,部分大型保险公司减员增效,保险代办员大量减少,平均薪酬水平提高,带动金融业工资水平提高,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22.2%;随着煤炭等能源价格走高,采矿业企业效益提升,年平均工资增长15.7%;科技信息服务业由于全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之疫情对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和在线消费的促进作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年平均工资增长1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0.0%;接触性服务业由于2020年经营效益和工资收入受疫情影响较大,2021年恢复增长,住宿和餐饮业年平均工资增长17.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11.2%。

三、全力保障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稳定增长

城镇私营单位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2021年,我省把保市场主体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化解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能源供应偏紧等突出问题,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及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保障了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稳定增长。2021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6.8%。

四、工资统计有关情况说明

(一)工资统计对象

工资统计中城镇单位是指城镇地域内从业人员在5人及以上法人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二)工资统计制度中的工资不是“到手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因此,公布的平均工资比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要高。

(三)平均工资不等于个人具体工资

平均工资是反映某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工资总体情况的指标,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它是由统计部门根据每个单位上报的数据汇总计算得来的平均概念,即用各单位全年的就业人员工资总额除以同口径的就业人员年平均人数,计算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所在地区和经济效益不同,以及个人所属的岗位不同,工资水平有高有低。实际上,工资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平均值往往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因此,要更加准确地了解工资差距及变动情况,不仅要看总体平均数据,还要结合更详细的分地区、分行业、分岗位工资数据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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