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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08:54 信息来源:舒城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4年,舒城县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市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完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统计基础建设,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为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任务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做好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县统计局把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好落实。成立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舒城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反馈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对账销号抓整改。局党组多次开会就做好我局的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研究,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责任,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舒城县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任务清单》,不断增强统计监督效能,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舒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县统计局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类业务培训必讲内容之一,今年以来,县统计局共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学习12次;913日,新《统计法》公布后,县统计局先后召开两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9月19日,县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舒城调查队联合举办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修改的《统计法》等内容。12月4日,在“宪法宣传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中,对新修改《统计法》再次进行了集中宣传。

    )加强重点对象学法。一是督促县委、县政府专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5月28日、5月19日,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二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今年4月24日和6月12日,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到县委党校为舒城县新任职乡科级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作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共计9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

    (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4年,县统计局采取重点单位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10家单位(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内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和入库退库资料真实性等,现场核实数据填报质量;积极配合省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5月22日-5月31日,省统计局组织人员对我县工业、投资、商贸共738家企业(项目)进行了全覆盖统计执法检查,我县积极给予配合。8月份,根据省统计局反馈,我县对42家企业(项目)及时送达处罚通知书,并督促10家被罚款企业按时缴齐罚款。抓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追责工作。严格按照专项治理行动部署要求,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要求,县统计局对修订不实历史数据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名单,并按照要求移交到县纪委监委机关。5月底,所有追责问责工作按要求处理到位。

    (五)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一是开展以案释法教育。3月28日,县统计局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皖统〔2024〕133号、六统〔2024〕6号),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增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建立完善防惩责任制。县统计局建立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制度,设置统计造假举报信箱,在政府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三是将统计造假和对统计造假失察问题纳入党纪学习教育内容。县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5月31日专题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将统计造假和对统计造假失察问题纳入党纪学习教育内容,对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进行深刻检视剖析,促使党员干部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四是认真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压紧压实县统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六)加强统计与纪检、巡察等部门协同协作。县统计局与县纪委监委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明确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范围、移送要求和移送材料等内容,立足各自职能定位,依托双方监督范围、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的互补性,加强沟通配合,综合运用监督成果,构建全方位协同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融合贯通;2024年,县统计局对23家被巡察单位向县委巡察办就“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等方面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进行了通报。

    二、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依法统计为统领,以服务发展为核心,以数据质量为生命,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依法统计工作,为实施新“千万工程”,打造“三色舒城”,发挥县统计局职能作用。

    一是加强新《统计法》普法宣传,让统计法深入人心。继续常态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治统。

    二是继续开展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指导企业做好电子台账、统计原始资料、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和填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统计数据虚报瞒报和统计机构代填代报等现象。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迅速查处,努力提高结案率和办案质量,把统计执法纳入经常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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