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我县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的中晚稻情况
主动回应:关于我县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的中晚稻情况
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的中晚稻,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四等、五等的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三等标准品中晚籼稻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三等标准品粳稻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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