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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储备粮油财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26 10:27 信息来源:粮食储备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储备粮油财务管理规定


    近期,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农发行安徽省分行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油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强化收购资金管理,坚持“钱随粮走、购贷销还、库贷挂钩、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省级储备粮油收购等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和动态监管;要严格省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标准,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套取价差和骗取、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补贴及贷款等行为;要规范省级储备业务核算,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方法和核算要求,严肃使用会计科目;要加强省级储备粮油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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