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体育中心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舒城县体育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12-14 00:00 信息来源:体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公开内容

具体要求

责任股室

1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政策落实推进公开 

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市场预期的决策部署推进公开

做好贯彻落实方案和责任分解的公开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体系建设、关键领域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扩大消费与促进有效投资、保障和改善民生、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风险防控等重大决策,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实施进度。

办公室

2

做好工作进展与落实结果的公开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阶段性时间节点要求的,要按照时间节点公开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完毕的,要按期形成报告并主动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基本成效、存在差距与需要继续完善的事项等。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审计报告,由审计部门按照审计公开事项的规定公开。

办公室

3

围绕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推进公开 

细化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方案

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县政府2018年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发展确定的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文件,明确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的执行措施、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实施进度、监督方式。

办公室

4

规范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按工作节点或按月或季度公开重点工作的序时进度、取得的进展、后续举措。重点工作完成的,要按时形成报告并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的年度落实情况。

办公室

5

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促进项目建设落地生根

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公开舒城县体育中心招标、工程建设情况等相关信息。

群体股

6

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

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要在项目建设场地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公开项目概况、项目工期、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建设责任人、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按月或节点公开项目建设序时进度、质量管理、合同履约、项目竣工与验收、存在的问题以及责任追究结果,以公开促进项目加快落实;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

群体股

7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政策落实推进公开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和助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公开

围绕营商环境做好审批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公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快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漫游”。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落实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政府部门、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要发布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放置于行政审批窗口,并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查阅平台公开,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审批栏目的“服务指南”子目公开。要结合优化服务事项和流程,全面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服务指南要按行使的权力项目逐项公开,内容涵盖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形式、有无年检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方便公众办事。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办事条件发生变化时,要自发生条件变化起一个工作日内更新信息,向社会公开。

办公室

8

规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县政府及其部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关系公众权利义务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等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把征集意见作为听取意见、完善方案、形成共识、提高社会认同度的过程。听证公告、公示内容、座谈会主要意见,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凝聚共识。同时,做好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制度的落实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做到依法、规范、有序。

办公室

9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渠道

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网站应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栏目,建立畅通的有利于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决策、发表意见的网上渠道。

办公室

10

规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决策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重大决策的承办部门应当通过网上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听证会等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吸纳民意,完善方案。

办公室

11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做好政府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工作

调整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服务指南,除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外,须同步对调整前的清单等事项予以屏蔽或注明失效,确保权力清单等事项对外公开的统一,避免产生矛盾。

群体股

12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群体股

13

动态做好行政执法资格公开工作

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的取得、注销等信息,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公示制度落实。

群体股

14

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

继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本系统省级部门确定的行政自由裁量种类、幅度及不同情形的适用标准,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群体股

15

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告知、听证、公示制度

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前,依法采取听证或公示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或公众的意见,保障利害关系人知情权,执法告知、听证等文书应依法送达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其中涉及公共或公众利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公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或发出听证公告,举行听证,听取公众意见,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

群体股

16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各执法单位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方案,及时公布每次随机抽查的名单、抽查的事项、抽查的结果及案件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

群体股

17

切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公共文化体育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推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等情况的公开。

办公室

18

围绕扩大政务参与推进公开

规范做好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议案提案专栏规范公开2018年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办公室

19

围绕扩大政务参与推进公开

继续完善政策解读机制

做好国家、省重要政策及解读的宣传

国家、省重要法规政策出台后,主要执行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电视广播对其主要内容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对上级关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解读,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政策解读专栏予以转载。建立完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学习会制度,通过解读、学习把握重要政策的精神、实质。重点做好国家、省有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三大攻坚战”等方面政策及解读的转载宣传。

办公室

20

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政府和部门应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进行回应,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消除不良影响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

办公室

21

围绕扩大政务参与推进公开

加强网络互动交流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板块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调查”、 “网上评议”、 “领导信箱”、“部门信箱”、“在线访谈”、“百姓畅言”等栏目功能。鼓励开展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政府和部门对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应依照法律、政策和工作的进程进行在线解读,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增进理解与支持。对公众在“百姓畅言”、“领导信箱”、“部门信箱”、“网上信访”等栏目有关政务的发帖、邮件,由承办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政策、工作进程和客观事实进行回复、答疑,正面引导舆论。

办公室

22

加强政务公开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务公开平台的对接

完善权力运行平台功能,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办件结果外,推进权力运行平台与政务公开平台技术对接,及时对外发布办件结果。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

办公室

23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加强政务公开统筹部署

政把政务公开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人要就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专门听取汇报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分管负责同志要通过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分析现状、提出对策等方式,组织推动好政务公开。要确定一位负责人主持政务公开协调,每周或半月研究一次政务公开内容,督促落实到位。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确定的任务,制定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施方案。

领导班子

24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的宣传贯彻

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十周年和新条例出台,加大宣传贯彻的力度,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分级分部门组织广播电视、报社以及社会主流媒体深入基层充分采访公众,增强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

办公室

25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

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的保障制度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在该文件中对需要公开的事项,从公开的主体、内容及标准、公开环节、公开范围、公开载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认真落实文件发布登记备案制度,政府和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由本级政府、本部门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各级公文协同办公系统在程序上应将政务公开源头认定作为必经环节予以配置和落实。建立将政务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的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政府和部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政务公开机构要对决定公开的文件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包括文件全文或部分公开情况、删减公开处理情况、发布后的修改调整情况等。文件发布登记备案总体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办公室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