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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01 00:00 信息来源:体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关于印发

《舒城县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 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舒城县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安徽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按照《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于2017年启动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创建活动。根据《安徽省体育强省、强市、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体育品牌建设为引领,以万佛湖、万佛山旅游资源为依托,以羽毛之乡体育产业为特色,以体育中心场馆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打造体育品牌赛事。按照建设“全民健身、健康舒城”的要求,逐步完善符合县情、结构完整、覆盖城乡、创新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形成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组织网络健全、体育设施完善、体育市场繁荣、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确保2020年成功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科学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全县人均体育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兴建体育场地设施、构建多元化的群众服务体系作为各地各有关单位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创建,建立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基本公共体育组织体系,健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制度保障。

1.完善县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体育总会功能,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体育协会。健全各单项体育协会、各类人群体育协会和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挥体育协会在组织群众体育活动中的杠杆作用。

2.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体育社团组织(包括老年人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等);所属行政村要成立农民体育健身组织。

3.城区各社区要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站及体育健身组织。

(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1.深化落实省体育局和县政府体育发展战略合作精神,以省直机关万佛湖环湖健身走、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令营(安徽站)、中国(舒城·万佛湖)库钓大奖赛三大品牌赛事活动为引领,大力发展以宣传推介“一山一湖一泉一线一古城”为主的健身走、钓鱼、马拉松、自行车、游泳、龙舟、登山、攀岩、露营、拓展、漂流等户外品牌运动,引导全民健身,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建设目标。

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达到40万人以上,每周参加1次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65万人以上。

3.每四年要举办1次县级综合性运动会,每年度要举办10次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和1次以上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赛事,县直机关、教育、农业、工青妇、老龄委等系统要定期举行全民健身活动;县级体育部门在每年全民健身日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和宣传活动;县级体育社团每年至少要举办1次群众性体育活动或赛事;乡镇(开发区)每年要举办5次以上不同项目的体育赛事或运动会,城区各社区每两年要举办1次社区运动会。

4.各完、职中和中心校每年至少要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各初级中学和小学每年至少要举办1次田径运动会或单项体育赛事。学生在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人必须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青少年每周参与中等强度体育活动达到3次以上。

5.不断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通过深入宣传,广泛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积极施行《国民体质检测标准》《普通人群锻炼标准》和群众体质现状调查等相关办法。坚持开展日常体质测定工作,针对不同人群体质现状,开具运动处方,科学制定健身计划,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与服务,逐步提高全县城乡居民的健身质量和健康水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93%以上。

(三)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1.分类规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城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城乡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1)城区。全面建成县体育中心、南溪河全民健身长廊;达到“61”,即:1个中大型体育馆、12万座体育场、1个标准游泳设施、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公园、1条健身长廊。

2)乡镇(开发区)。每个乡镇(开发区)建有公共体育设施,达到“31”,即: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多功能健身广场(球类运动场)。

3)行政村(社区)。每个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达到“21”,即:1个健身广场、1个室内活动室;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城区各社区要达到“21”,即:1个室内建身俱乐部、1个室外小型健身广场;在城区各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

4)城乡晨晚练点建设。建设总数不少于500个,满足“四有”要求,即:有登记、有扶持、有培训、有监管。

5)城区建设30公里的环城绿色健身步道,满足就近群众步行、骑行健身需求。

6)万佛湖环湖建设42公里的马拉松和自行车赛道;万佛山建设10公里的登山步道。注重统筹各方面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点。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必要的健身设施,形成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

2.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查。加大国家规定的各类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县发改、住建、体育等部门要制定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和支持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设计建设规范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设计和建设体育设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套情况的审查,保证配套体育设施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验收时要有体育主管部门参加。鼓励、支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建体育场地设施。

3.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要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在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对公众免费开放。体育系统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要达到100%;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积极拓展体育功能并免费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在保证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规范、有序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县、乡镇财政对用于群众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

(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保障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学校要设立体育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配齐配足专职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积极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使95%以上的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到25%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实施“体教结合”,青少年运动员接受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国家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或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1所以上、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个以上、省级以上体育专项特色学校2所以上、省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所以上。开展与省优秀运动队相对应的业余训练项目达到5个以上,每年向省专业队、省体校和省体育基地输送体育人才不少于5人。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五)发展社会体育,推进体育社会化。

继续完善舒城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相关配套设施,年度开展“五进”活动6次以上(含全民健身科学大讲堂),测试人数不少于1000人。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评审、管理,社区晨晚练点、行政村至少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达到100%。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保持稳步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总量不少于40个。

(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大力培育和发展以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培训、体育中介等为主体的体育产业。

1.加强以羽毛球制造业为龙头的干汊河工业集中区建设,扩大体育用品制造业的产业规模,使体育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

2.通过万佛湖库钓大赛等体育品牌赛事进一步加强与舒城体育品牌企业的合作,扩大其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促进全县体育产业的发展。

3.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合肥—舒城—万佛湖、万佛山运动休闲绿色健身长廊,进一步推进运动健身、休闲观光体验的高度融合。

4.不断提升健身休闲服务从业人员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打造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平台。

2020年,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达到30%以上,体育产业总值达到20亿元以上。

(七)加强体育彩票管理,提高经费利用实效。

做好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管理和经营活动,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体育彩票专项资金管理,确保经费科学、合理的使用。加强赛事宣传,举办以“体彩杯”冠名的各类体育赛事。

三、措施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舒城县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体育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联系、协调、督促等工作。

1.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化体育工作站,制定年度体育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文化体育工作站至少要有1名经过培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2.行政村(社区)要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站,配有1名负责全民健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3.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要按照规定成立各级体育社团组织,并指导社团、健身站点积极开展各项健身活动及体育比赛。

4.县体育局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等法律、法规、文件。

2.根据《安徽省体育强省、强市、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制定《舒城县体育强县示范县建设考核评估办法》《舒城县创建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目标责任书》《舒城县体育工作及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舒城县体育场馆管理制度》《舒城县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舒城县体育协会管理制度》《舒城县机关、企事业、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管理办法》《舒城县体育设施维护办法及健身站点管理规定》

3.城乡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暂时没有能力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的要预留公共体育用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健身。

4.各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要制定《体育设施管理规定与维护办法》《健身站点管理规定》等制度,严格抓好落实。

(三)落实经费保障。

1.县财政按照公共体育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原则,协调解决拨付公共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经费,将体育场馆运营、体育活动、业余体校训练及年度体育比赛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县财政按照不少于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体育活动经费,使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得到落实。建立完善的公共体育经费保障机制,近三年县财政投入体育活动和场地建设资金的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人均体育支出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3.各乡镇(开发区)每年必须保障本乡镇(开发区)及行政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维修、体育活动经费。

(四)抓好考核评估。

1县政府将与各乡镇(开发区)签订《舒城县创建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科学评价。

2.县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舒城县体育强县示范县建设考核评估办法》,对各地各相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3.各乡镇(开发区)要对行政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4.县体育局要统筹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迎接省、市体育局评估验收。

5.将评估结果纳入乡镇(开发区)、县直单位年终综合考核,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得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理,并责成限期整改。

(五)做好健身宣传。

1.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抓住全民健身日、参赛和办赛等重要节点,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宣传发展体育事业是为了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县广电台要开设体育运动健康栏目,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等开辟体育健身专栏,刊播健身知识和预防运动损伤办法等。

3.依托县政府网站和县体育局网站,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刊登健身知识、传播健身技能、推广健身活动、报道体育赛事等,发挥体育健身栏目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大的优势。

4.县级体育部门、体育组织要积极向各类报刊、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报送信息,提供宣传资料,建立公共体育信息发布平台,开辟健身知识专栏,倡导科学健身理念,广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利用QQ群等新的网络工具宣传健身常识,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健身活动,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使体育健身活动新闻及健身知识在当地覆盖率不低于90%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工作是提高全县人民生活品质的一项社会性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和参与。创建工作从20174月开始至202012月完成。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20174月—6月)。

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177月—201912月)。

全面组织实施创建工作任务,按省颁布的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自查初审阶段(20201月—6月)。

继续完善创建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县组织检查评估,上报申请验收材料。

第四阶段:迎接验收阶段(20207月—12月)。

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迎接省、市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全面负责创建工作,建立保障措施及督促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统筹规划,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各乡镇(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行政村和体育社团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按期完成阶段目标任务。要收集、整理、保存各类体育活动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并将组织建设及活动资料报送县体育局,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创建氛围,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宣传创建安徽省体育强县示范县的标准要求,宣传健康知识和健身方法。要深入报道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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