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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03 00:00 信息来源:体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关于“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解读

县委组织部 马治德

2018年3月)

 

一、“双包”工作的背景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201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加大扶贫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18日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4〕19号);2014年7月4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14〕10号),我省不断创新举措,在全国率先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简称“双包”),即对全省每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都确定一个定点帮扶责任单位,每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都确定一名帮扶责任人。

我县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2014年11月4日出台了《关于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的实施意见》(舒扶贫〔2014〕17号)。扎实开展“双包”工作,推行定点帮扶的精细化,进一步强化了包村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的帮扶职责,强化了帮扶责任,为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和美好乡村建设步伐,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在2020年同步小康提供了保障。

二、“双包”工作主要任务和安排

(一)单位包村工作

1、单位包村工作安排。参与包村的单位,共137家,其中省直单位17家,市直单位20家,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驻舒垂直单位100家。省、市直单位结对村,由组织部根据县委意见统一安排。县直单位包村,结合单位包保联系乡镇情况、单位选派干部任职村情况,以及综合单位的帮扶能力等情况确定。

2、单位包村工作职责。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协助监督、检查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走访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和送温暖活动。二是根据贫困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贫困村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促进贫困村整体脱贫。县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包村帮扶的第一责任人。贫困村不脱贫,包村帮扶单位不脱钩。三是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利用各种资源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贫困户开展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积极组织对有意愿转移就业的贫困户劳动力免费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根据当地实际,帮助贫困村培育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帮助贫困村改善村级道路、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电力通讯、村容村貌等公共基础设施;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帮助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四是所有参与包村的单位都要按照选派干部的标准选拔确定一名事业心强、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常年驻村帮扶,并作为选派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或书记。

(二)干部包户工作

1、干部包户安排。参与包户的干部范围:省、市直定点帮扶单位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含垂直单位)所有在职干部。干部包户的安排:贫困村的贫困户,经村“两委”和驻村干部核实,与乡镇共同协商,由包村帮扶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结对帮扶,原则上每人不少于2户;对包村帮扶单位人员编制少,不能全部包扶贫困户的,由所在乡(镇)、村干部负责联系。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由乡(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原则,由所在乡(镇)、村统筹安排乡村干部、企业员工、能人大户和致富带头人等联系。贫困户中的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原则上由所在乡(镇)的民政委员和村干部联系。

2、干部包户工作职责。一是在驻村干部和乡(镇)、村干部的指导与协助下,要熟悉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二是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制订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三是经常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户活动,帮助其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问题,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三)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

1、关于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选派。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集中干部和人才优势资源充实到脱贫攻坚第一线,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我县于2017年5月1日完成了向80个贫困村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于5月10日完成了向314个非贫困村派驻扶贫队的工作,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全覆盖并在岗在位发挥作用。这次向贫困村选派帮扶干部,共涉及111个单位,240人,其中省直17个单位51人,市直20个单位56人,县直70个单位133人。我县从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中新选派了41名同志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我县向非贫困村派驻扶贫工作队,分别由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村干部和村扶贫专干组成,乡镇选派了628名干部。2017年底,根据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2月底前完成了轮换。除省市直选派干部,我县新选派帮扶干部44人,其中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3人,副队长30人,扶贫专干11人。这次选派,按照个人自愿、组织申报、组织部审查程序,体现了自愿、择优、人岗相适的特点。

2、关于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职责。2017年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选派帮扶干部的职责主要分为:选派第一书记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总抓手,认真履行中组部关于选派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职责任务。同时,作为村扶贫工作队长要负责工作队自身管理,明确队内分工,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扶贫工作队成员要协助第一书记履行脱贫攻坚职责,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扶贫工作队团结带领村“两委”,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委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进转变观念,激发内生动力。二是要精准掌握扶贫对象。领导好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根据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贫困村贫困户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确保扶贫对象精准。三是要制定扶贫脱贫计划。根据贫困村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督促指导落实,确保贫困村如期出列、贫困户按期脱贫。四是要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推动各类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资金落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因户施策实施精准帮扶,促进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借鉴运用塘约经验”,积极推进“三变”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努力做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五是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群众文化生活水平。六是要协调落实结对帮扶。配合落实单位帮扶包保责任机制,组织协调帮扶单位干部联系贫困户。积极争取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工作。

非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主要参照贫困村扶贫工作队职责,重点要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助村里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其队长、副队长履行乡镇班子成员联系村、乡镇干部包村和扶贫工作“一岗双责”,指导帮助村里做好各方面工作,促进帮扶村全面发展。

3、关于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着力健全落实八项制度,一是落实好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选派帮扶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和年度轮训。在四月份,县委组织部针对这次第七批轮换的选派帮扶干部,将组织一次岗前培训,目前培训工作正在准备中。二是严格在岗工作制度。选派干部要吃住在任职村,工作日期间要保证在岗在位,因选派帮扶、村级事务、会议培训等外出的,计入在岗工作时间。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选派帮扶干部因公离开任职地,要向管理单位报告,因私离开任职地,要向管理单位请假。选派帮扶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乡镇党委审批,并报县选派办备案;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报县选派办审批;请假15天以上的,报省选派办审批,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准假单位要记录备案。在这里要强调一下,请假的假条一定要规范,并存档备案好。四是严格查岗制度。省、市、县选派办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查询等方式,对选派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现在在运行的选派帮扶干部App签到系统也是重要的查岗方式,每次查岗情况与发放生活补助、年度考评和评先评先等挂钩。一个月无故脱岗3次或一次无故脱岗的,向帮扶单位通报。五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省财政为每个扶贫工作队安排的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将由原来5万元调整为10万元,包括有关扶贫项目资金等都要专款专用,公开运行,接受监督。六是落实安全工作制度。选派帮扶干部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交通、食宿、医疗安全,各乡镇要建立选派帮扶干部安全工作责任制。七是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派工作发生重大问题或选派干部出现重要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县、市和省选派办。八是严格帮扶包保制度。建立选派单位与选派帮扶干部联动捆绑机制,做到贫困村出列与否,驻村扶贫工作队依然保持稳定、单位帮扶责任不脱钩。在未接到上级通知前,原单位干部包保对象户保持不变,原第六批选派干部不得撤离。

同时,选派单位、乡镇、村要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创造扑下身子、安心工作的条件,单位工作要脱钩(查岗经常出现在单位汇报工作,或到县直单位争取项目资金等托词)。选派干部待遇要保障,不紧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生活待遇要保障,其个人政治进步也要保障,不能出现选派3年,还不如以前。除非个人不作为不称职。

三、“双包”工作的亮点和不足

“双包”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有很多特色亮点。1、在帮扶单位中,一些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帮扶工作。如:县文广新局送文化、送电影下乡,司法局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入户,卫计委到村开展免费医疗保健,以及农业、交通、供电、教育、移民等部门开展的对口帮扶活动,深受群众欢迎。一些单位借力开展帮扶工作。如,县编办、科协、宗教局等单位,克服人手少、单位帮扶资源不足等困难,主动作为,积极协调争取,为包保村化解难题。2、在工作队员中,大部分同志都能发挥选派单位和个人优势,帮助任职村和贫困户办实事解难题,深受群众称赞。如:省编办选派干部王许建立香椿产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市委党校选派干部王晓峰为庐镇乡小街村修路、建光伏、建村部,成立农村合作社,为养殖大户注册商标等,在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上都有新作为。3、在县直单位帮扶联系人中,有很多联系帮扶干部发挥自身优势,为贫困户落实就医就学等政策,帮助销售茶叶、猪肉等农特产品,为贫困户出谋划策,制定实施脱贫致富的路子。

存在的问题:一是极少数单位帮扶力度不够,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经常下村,指望分管的同志,当甩手掌柜;有的单位帮扶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拿得出手的帮扶措施,资金、人才、技术等支持很少。二是少数工作队员不能与原单位脱钩,在村工作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思想认识、帮扶措施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提高,三是少数帮扶联系干部到户帮扶蜻蜓点水,有的帮扶干部很少去贫困户家,有的即使去了,也没能沉下心,到贫困户家只是拍拍照,拉拉手,打个招呼就要走。这样的干部这样的作风,群众也很无奈。

四、“双包”工作考评表彰

根据扶贫领导小组意见,2017年县委组织部负责了“双包”先进单位、县直单位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先进个人、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考核推荐工作。采取单位自评、集中打分、综合审核,并结合督查评估和组织部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排名,产生先进和后进单位。

今年,县委组织部负责的“双包”等工作考核,将根据《舒城县脱贫攻坚“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舒办发〔2017〕41号),以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为导向,分项制定考评细则,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细则贯穿全年,让考评更加科学、公平、接地气。

五、“双包”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

2014年双包工作开展以来,每年力度递增,帮扶的形式、内容和要求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概括讲有以下几点:

1、工作站位更高。2018年实现“县摘帽”,甩掉贫困帽子,是舒城人民共同的夙愿。近几年,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升温加压、强化举措,思想认识和工作地位显著提升,但与现实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金书记在全县脱贫攻坚摘帽誓师大会强调,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一切服从服务于脱贫攻坚”。所有工作都要向脱贫攻坚聚焦,各类项目资金都要向脱贫攻坚聚集,各种资源都要向脱贫攻坚聚拢,各方力量都要向脱贫攻坚聚合。把脱贫攻坚摆上如此高度,这在我县前所未有。

2、帮扶标准更严。今年围绕县摘帽,在对象识别、资金投入、精准帮扶等十六个方面持续发力,总体要求更严。就帮扶联系,突出“精准”二字,既要雪中送炭,又要锦上添花。与以前比,在帮扶对象上由点扩到面。把帮扶的重点从贫困户、贫困村扩大到所有行政村和农户。在帮扶要求上由进村入户到“村村到、组组进、户户访”。要求县级领导带头每年到包保联系乡镇(开发区)的所有村必须调研走访2次以上,走访农户不少于150户;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单位所包村所有村民小组,对领导班子成员较少的单位,可安排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联系包保。(为方便工作,一般安排2人一起,联系1个或多个小组,说明帮扶表填写)。每人每月必须深入联系包保村民小组开展调研走访1次以上,并全部走访村民小组所有农户。如果一天完不成走访的,可多安排几天,确保一次走访,覆盖联系的所有农户。

3、帮扶任务更细。一要定计划。包保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根据帮扶村、帮扶户实际,分别制定年度帮扶计划。计划要具体可行,避免虚空。县直单位帮扶计划报组织部备案,帮扶责任人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其落实情况作为个人脱贫攻坚评先评优的依据。二要解难题。县级领导“村村到”,主要调研了解该村脱贫攻坚总体情况,督促指导脱贫攻坚计划措施的落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年要帮助每个走访村解决2件以上实事;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组进”,主要了解该村民小组脱贫攻坚总体情况,与村民小组一道,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听取意见,讨论对策,帮助解决集体诉求,全年要为每个走访的村民小组落实1项以上集体诉求;帮扶责任人“户户访”,主要进行政策宣传,了解掌握其家庭情况、致贫原因,帮助落实相关政策。三要暖民心。根据农户需求,帮助实现1件以上“微心愿”。各帮扶单位可结合“五大教育”活动,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法律、送文化、送医疗等进村入户。同时,把农户的心声和要求展现出来,不能仅把问题记在本子上,更要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做到每件事情都有回音。

四是纪律要求更今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严格控制各类检查督查。各级干部走访调研、所有帮扶责任人走访慰问结对帮扶贫困户,一律不得要求乡镇、村接待、陪同、招待。帮扶干部在结对户家就餐,要注意影响,人员尽量不要集中,有关视频更不要发微信。

五是督查考评更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工作小组安排对“村村到、组组进、户户访”等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暗访,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评。对结对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次数、落实村民小组集体诉求、帮助走访户解决“微心愿”等情况、每季度举行一次“家庭亲情团聚”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等“双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折算分值计入年度考评(考评细则另行制定)。

六是奖励惩罚更重。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年度“一票否决”,不评先评优,不调离提拔。对在上级督查、考核、评估中,被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影响脱贫攻坚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进入“一票否决”。建立“一票优先”制度,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普遍公认的干部和职工,优先提拔重用(奖惩细则正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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