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78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体育局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目标、规划,管理、指导全县体育工作,举办全县大型体育赛事,组织参加上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依法对全县体育市场进行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舒城县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本级单位预算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 148.61 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0%,减少133.8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六安市四运会支出,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2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2、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48.6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0%,减少133.8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六安市四运会支出,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其中,基本支出128.61万元,项目支出 2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含退休)支出34.45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舒城县体育局公务用车已于2016年交由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舒城县体育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 7.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减少0.4 万元,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附件:舒城县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