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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8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4-03 00:00 信息来源:体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李邦雨、孙家胜、杨元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强城区公共体育建设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我局联同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局和县城管执法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区环境,建设生态宜居舒服之城,县住建局于2010年组织编制了《舒城县南溪河景观规划设计方案》,本次设计范围东西向总长为4.5公里,从万佛路向东延伸,途径春秋路、龙津大道,直到东侧的橡皮坝为止。规划在充分考虑南溪河作为一条防洪河道的基础上,对水系进行整合处理,通过设计形成溪流、河水、湖面、湿地等不同的景观元素,形成良好的低碳生态环境,起到景观作用、生态作用、文化作用以及升值作用,从而提升舒城的城市品位和形象。

在充分满足河道景观的前提下,利用春秋路、龙津大道对基地形成的天然分割,将基地规划为花溪谷、青溪湖和涵养园三个景观分区。其中花溪谷位于万佛路和春秋路之间,主要利用上游区域狭长的特点,在保留两侧现有高大乔木的前提下,中间以各种季相丰富变化,开花、结果的乔木、灌木群落打造彩色森林群落的设计理念;青溪湖位于春秋路与龙津大道之间区域,南溪河在此处河道弯曲,形成了宽阔的v形河道和周边大小不等、星罗棋布的水体(尤以北侧皇冠湖最大)。利用v形区域和现有水体,从宏观角度进行考虑,以现状特点为依托,打造青溪湖水面景观,形成本次景观的核心部分,安排一系列丰富的景观内容;涵养园位于龙津大道以东区域,下游现状植被丰富,长势良好,群落形态完好,鸟类栖息较多,所以从生态涵养的角度进行考虑,在保证上游景观、设立橡皮坝的情况下,力求保持现有的绿化群落,采用极小的改动作用于此区域,达到景观和生态的平衡。

县重点工程局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充分考虑到了全民健身战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在棚改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根据小区居住人口,合理设置体育健身场地;
   
二是在市政道路建设中,结合道路断面特点进行人行绿道设计;
   
三是景观绿化设计中,在道路两侧绿廊中设计绿道方便群众锻炼,同时在景观公园等项目也考虑设计休憩及健身活动场所;
   
四是设计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主动对接,形成有效闭合;
   
五是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开展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目前,我县正在大力推进县体育中心和南溪河公园花溪谷部分建设,建成后的县体育中心将有效缓解城区体育健身设施不足的状况,建成后的花溪谷必将成为舒城县新的景观亮点,将极大地改善城区的生态环境。另外,县住建局正在积极谋划,对南溪河公园重新进行审视,结合相关规范及市民实际需求,将全民建设长廊与公园建设充分融合,在美化县城区生态环境的同时,为市民体育健身提供充足的场所。下一阶段,我局除积极做好县体育中心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之外,将加强与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重点工程局的工作对接,进一步配合做好县城城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加强对建成后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满足城区居民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体育健身事业的关心,期待着在你们的宝贵建议及带领下顺利完成县体育中心项目建设,城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能够不断增量提质,让我县上下掀起全民健身热潮,如期实现体育强县目标。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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