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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6:30 信息来源:舒城县体育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体育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城关镇大黉水巷;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331)。现将今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中心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体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对照舒城县政务公开县直单位重点领域检查结果反馈,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网站栏目、在线系统检测报告,网站检查整改清单等要求,中心办公室由专人对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等事宜,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按照要求,对主题活动的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流程和制度完善等情况进行梳理,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始终保持工作的常态化,公开的规范性。截至目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按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数278条,主要侧重:一是公布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工作动态、相关法规、办事指南;三是部门职权目录、行政执法等;四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五是脱贫攻坚和部门发展规划等信息。

)依申请公开。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同意公开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党支部高度注重政务公开工作,并致力于建设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第一,进一步完善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依据新条例修改申请公开指南等。制定了信息发布奖励办法,并按照要求及时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第二,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活动成效,梳理和审查现有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努力保障委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第三,对照问题,积极整改。在宣传、执行过程中加大自查力度,确保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保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畅通有序。第四,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干部绩效考评工作内容之一,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做到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努力构建并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定向到人、覆盖广泛的信息收集体系,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中心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中心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和飘窗内容。

监督保障方面一是部署落实,将政务公开列入中心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单位,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内容,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仔细对比新旧条例,梳理了解新旧规修改变化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增强工作实效。以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具体指导,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网站——体育中心部门网站为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关,积极主动与各股室沟通交流,加强工作动态、政策信息、解读回应等各项平台内容更新,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减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减1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4.21万元整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呈现持续稳步推进的态势,但同时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困难。

1、政务公开具体事务科室与政务公开责任科室配合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政务公开参与对象局限在少数人员,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范畴、条例等了解的不够深入;

2、公开信息数较少。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中心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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