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体育中心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 08:24 信息来源:舒城县体育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舒政办2022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 事业单位:

《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业经十八届县政府第 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组织实施。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8


 

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 号)以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体育局印发的《安徽省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任务分工方案》(皖发改社会2022342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 身国家战略,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 身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推动体育强县建设和全民运动健 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二)发展目标。

 2025 年,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健身更加便利,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组织 更具活力,实现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和 城市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超过

4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 2.6 平方米,每万人拥有 1.2 块以上足球场地,每千人拥有 2.5 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超过 92%,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 100%向公众开放。努力做好青少年体育补短板工作,完善选人用人体制机制,使青少年体育再上新台阶。提升体育产业品位,扩大项目规模,全县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 30 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

1.加强体育协会建设,规范协会管理。加强舒城县体育总会和全县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各乡镇(开发区)建立体育总会,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健身活动。积极推进各级社会体育组织建设,激励管理规范富有活力的社会体育组  织、全民健身组织向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延伸,促进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体育组织全覆盖。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考核激励机制,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民政局)

2.夯实社区全民健身基础。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培育一批融入社区的基层体育俱乐部和运动协会。实施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鼓励发展在社区内活动的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责任单位:县体育总会、县民政局,城关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

(二)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1.城镇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健身设施。县政府制定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制定《舒城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新建居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县住建局)

2.在城区改造建设不低于10万平方米体育公园1个,功能齐全的全民健身中心1个。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完成乡镇(开发区)全民健身器材设施补短板项目15个以上,新建、

改扩建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120个以上,新建社会足球场地5块以上,新建城市步道40公里以上,新建健身登山步道50公里以上,实现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加快我县室内滑雪场建设,开展群众性冰雪运动,推动轮滑等类冰雪项目进校园, 实现10万人次上冰雪(类冰雪)。(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

3.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体规字〔20217号),高质量开展县体育中心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县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的示范引领作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鼓励民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教育局、县经信局)

4.实施体育健身工程更新迭代工程,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全民健身器材全部更新升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全民健身设施特别是户外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纳入属地管理网格,确保各类健身设施安全、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大力发展足、排、篮“三大球”运动,推广普及县域足球、校园足球,校园排球,三人制篮球,开展“三大球”传统特色学校申报和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好“三大球”县级联赛活动,培育好“三大球”持续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教育局)

2.推广武术、龙舟、围棋、桥牌等传统运动项目,培育户外越野、水上、汽车摩托车、登山、攀岩、户外拓展等健身休闲运动项目。积极参与长三角等国内单项赛事及省、市“四球一舞”三级联赛、省“社区运动会”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促进各类人群广泛参与全民健身运动。(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3.继续打造万佛湖环湖健身走、环万佛湖国际马拉松、环万佛湖公路自行车赛、全国(省)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特色品牌赛事;坚持每2年举办1次舒城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县职工运动会,每年举办1次全县青少年运动会;持续办好县直机关健身走、全县职工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赛、迎春长跑赛、棋类赛、舒城县网球邀请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结合“610”毛泽东题词纪念日、全民健身日、元旦、“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端午节、重阳节等节日开展全民健身主题赛事活动,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各项全民健身活动。

各乡镇(开发区)定期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打造本乡镇(开发区)的全民健身赛事品牌;行政村(社区)每年都要组织群众性、趣味性、特色性强的全民健身活动,倡导举办社区

(行政村)运动会、趣味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基层全民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总工会、县经信局、县直工委、县妇联,各乡镇政府,万佛湖、万佛山、县开发区管委)

(四)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县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效率和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加快全县乡镇、社区全民健身服务指导站建设步伐,组织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讲科学健身和体育设施使用知识、体育技能等。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展示和交流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体育总会、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建立县体育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免费对公众进行体质监测,开具个性化“运动处方”,定期公布监测结果。每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测定、群众对全民健身状况满意度调查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建立居民体质档案。(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五)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1.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占总课时 10% 11%要求。严格落实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锻炼各 1 小时制度,促进学生熟练掌握 1 2 项运动技能,稳步提升体质健康优秀率。深入推进青少年健康工程,开展针对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预 防和运动干预,广泛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普及科学 健身知识,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运动习惯,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优 良率要高于国家规定标准。(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 教育局)

2.支持特殊人群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完善行政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行政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和赛事活动。鼓励行政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为老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提供科学健身、体医服务指导。落实体育助力乡村振兴政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利用传统节庆和文化旅游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加乡土化的民间体育健身赛事、体育农家乐活动。(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

(六)着力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

1.强化体育产业服务体系,提高产业效益,引导体育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扶持羽毛球、渔具等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和竞争实力的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做活做足羽毛、渔具等体育产业文章,进一步加大体育产业扶持和招商力度,在原有体育用品生产企业的基础上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体育领域发展,全力延伸产业链条,培育新型体育产业,打造产业集群, 走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

2.积极举办和承办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充分利用我县传统体育优势,着力加强拳击、武术、跆拳道、太极拳、游泳、羽毛球、乒乓球、瑜伽、围棋、桥牌、轮滑等项目培训。依托西南山区地域特色和山水人文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龙舟、登山、骑行、露营、攀岩漂流等项目的培训和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 省级体育休闲小镇。(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政府,万佛湖、万佛山、县开发区管委)

3.扩大体育消费,倡导健康消费,拓展体育消费渠道,举办体育消费节,积极打造体育夜市。创新体育惠民消费方式,优化体育消费券发放形式,充分发挥体育消费券在运动健身、拉动内需、拓宽体育产业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多元作用。

(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

直工委,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

(七)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新建舒城县业余体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贯彻落实省体育局、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体发202119号),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巩固和扩大田径、篮球、跆拳道和羽毛球、乒乓球等传统项目,强化户外潜在的优势项目,力争优势项目有所突破。充分发挥县业余体校以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训练基地的作用,提高训练技术和运动员的运动水平。通过“体教结合”的方式,大力发展青少年竞技体育,积极参加分学段、跨区域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提升竞技水平,努力形成适应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现代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我县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向竞技体育强县迈进。(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2.推进“体旅融合”。依托丰富的绿水青山资源,加强建设

户外营地、山地车赛道、徒步(登山)赛道、徒步骑行驿站、汽 车露营地、休闲垂钓场、船艇码头等体育旅游设施,重点打造县 经济开发区青墩竞技垂钓中心,发展山地户外徒步旅游、水上运 动旅游、汽车摩托车越野旅游、太极拳和健身气功康养旅游等体 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力争创建国家、长三角和省级体育旅游 精品赛事、精品景区、精品线路 1 个以上,省级以上体育旅游示

范基地 1—2 个。(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

3.推动“体智融合”。提升县体育中心智慧化建设功能。推动龙眠体育公园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乐享区等建设。建设县级智慧体育服务平台,打造集体育赛事报名、体育场馆预约、群众健身指导、疫情防控等为一体的智慧体育服务体系, 每年举办不少于 3 次线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科技局、县数管局)

4.加强体卫融合。利用体育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平台,建立体医治疗中心。鼓励县医院中医院等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测定和设立运动康复类机构,组织开展群众日常体质测定,逐步建立体质测定数据与群众健康档案数据共享机制。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

(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卫健委)

(八)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1.发挥领导干部带动作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发挥工会作用,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每年组织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并将此纳入工会考核内容;鼓励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健身服务。(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总工会)

2.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传播社会正能量。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和宣传工作。加强与“一带一路”和长三角区域全民健身交流,不断增强舒城体育的影响力。推动体育公益事业发展,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体育明星和爱心人士参与群众体育公益活动,激发全县人民热爱体育、参与体育、支持体育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创建指导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全民健身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纳入乡村振兴计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定期专项研究。各乡镇(开发区)要出台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纳入推动共同富裕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创建指导中心、县乡村振兴局)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县、乡镇(开发区)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有意愿的房地产企业以及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资本投资全民健身。(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鼓励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

(三)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落实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制定实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健全风险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维护体育平台等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数管局)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