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机构简介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是隶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贯彻执行有关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主要职责是:
1、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组织、指导全县国民体质测试工作,指导乡、镇、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工作,指导协调各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2、参与统筹规划全县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加强教练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体教结合和体育特长生招收、培养工作。
3、具体承担大型体育活动和重要赛事的开展工作,指导基层做好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各类体育竞赛,负责体育赛事登记、申报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发挥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
5、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建规划,逐步建设和完善各类体育设施,推进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6、积极推进改革,探索新型的体育场馆运行方式,规范体育场馆经营活动,增强体育场馆可持续发展能力。
7、协助制定全县体育经济发展规划,协助规划 、建设、管理全县体育设施,培育、开拓和管理全县体育市场、指导服务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协调各股室的有关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和撰写有关材料,负责文电机要、来信来访、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后勤保障以及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服务等工作。
2、竞赛训练股。制订业余训练规划,科学设置训练科目,加强对运动员、教练员和经费使用的管理,开展体育科研及科学选材,提高科 技训练水平,输送优秀运动员及后备人才,制订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赛事的竞赛备战及参赛工作,承担反兴奋剂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抓好体教结合。
3、群众体育股。负责群众体育工作,参与实施《 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依法对群众体育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指导全县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指导本县国民体质监测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项目技术培训,负责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机构,加强对社会体育组织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对健身气功的规范和管理。
4、体育经济股(场馆运营部)。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经济发展规划,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体育场馆,培育、开拓和管理体育市场,指导服务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探索新型的体育场馆运行方式, 规范体育场馆经营活动,增强体育场馆可持续发展能力,负责体育场馆的使用、开放及日常维护,负责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培养。
5、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l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4名。
6、办公地点:万佛路与七门堰路交叉口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5号门进入);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办公电话:0564-86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