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六稳”“六保”专项工作 > 政策文件

【保市场主体】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春节前后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8 16:34 信息来源:舒城县旅游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局属各单位:

2021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指秘〔2020〕49号)《关于印发2021年六安市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指〔2020〕52号)《关于抓好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六指办〔2021〕4号)精神,全面加强全市文旅行业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文旅市场安全、规范、有序运行,全力保障广大群众过一个健康、安全、平稳、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紧绷疫情防控责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原则,毫不松懈的抓好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文旅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对文旅市场经营单位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坚决阻断疫情通过文化旅游行业传播和扩散的风险。

二、把握重点,降低人员流动风险。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聚焦性活动多、疫情高发风险期等特点,各县区、各单位要立足行业实际,紧盯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返(来)六安人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重点群体,督促指导文旅市场经营单位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工作要求,落实各类健康管理措施,主动做好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各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公众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鼓励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合理安排调休倒休,引导职工群众春节期间尽量留在工作地休假或错峰出行,做好节日留守工作人员的保障和安全防护工作,并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集中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落实应检尽检要求。

三、强化指导,规范文旅市场运行。旅行社及在线企业方面,要严格管控出入境旅游,继续执行暂不恢复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要求,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主动提醒、劝导居民取消出国旅游。要严格按照文旅部“防控指南”要求,合理安排境内团队旅游路线、规模和出游时间,切实做好行前说明会、行程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避免赴中高风险区开展旅游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游客情况,确保境内旅游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规范。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影剧院、公共文化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方面,继续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限流措施,严格疫情防控监测,备足防疫物资,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通风消毒、客座率控制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旅游景区方面,继续执行游客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的限流措施,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提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做好老年游客等群体扫码服务保障工作,在接待中心、重要游览点、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形成游客聚集拥堵的区域,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游客的引导疏导,严防人员聚集和拥挤踩踏。旅游餐饮和住宿业经营单位方面,严格落实餐饮食品安全规定和卫生防疫要求,加强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管理,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实行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全面倡导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不浪费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演出活动方面,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等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原则上不组织群体性演出,不搞大型集体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四、积极应对,正面引导社会舆情。全市文旅行业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微信推送、抖音、快手等手段,重点突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科普知识宣传;要加强与卫健、公安等部门的联勤联动,积极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交流互通机制,对疫情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做到透明公开,及时消除社会恐慌,引导群众做好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要切实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数字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增强群众防护意识和抗疫信心;要加强应急值守,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监测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相关的舆情信息,做到及时发现、精准研判、有效引导、积极化解、主动发声,对恶意炒作、夸大事实、发布不实言论的,要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舆情平稳。

附件:《关于抓好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1月15日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docx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