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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关于印发《促进全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10:28 信息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加快乡村旅游民宿业发展,积极发挥旅游民宿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作用,现将《促进全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促进全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促进全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加快乡村旅游民宿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和文化旅游部门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积极发挥旅游民宿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作用,推动乡村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二、目标要求

通过规划标准引领、宣传营销带动、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产品创新、优化要素支持等系列措施,吸引各类市场要素参与安徽乡村旅游民宿开发建设,充分挖掘、展示安徽自然、生态和人文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全省旅游民宿运营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水平,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本土乡村旅游民宿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标准引领

1. 把旅游民宿业纳入《安徽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四五”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村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充分考虑各地文化旅游资源禀赋实际,确定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核心区域,引导民宿产业合理布局,避免扎堆开发、过度开发、同质开发,形成差异化、多梯度发展格局。(厅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

2. 有序推进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宣贯《旅游民宿的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形成动态进出机制,指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选树一批优秀等级旅游民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厅市场管理处)

(二)强化宣传营销带动

3. 常态化举办全省民宿大会。打造高规格的旅游民宿合作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宣传推介、招商引资等专场活动,形成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安徽民宿工作品牌,吸引各类要素参与安徽乡村旅游民宿建设运营。(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4. 将旅游民宿纳入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度宣传推广计划内容,通过“春游江淮请您来”、“美好安徽dou起来”、“FUN新去皖”等品牌活动,集中推介优秀旅游民宿产品及线路。(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5. 联系主流OTA平台,在安徽文旅线上旗舰店特设“安徽民宿”推荐专栏,制定旅游民宿产品专项引流推广策略,组织民宿踩点采风和优质宣传内容生产发布,减少单体旅游民宿营销成本。(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6. 依托乡村文化旅游能人支持项目,加大旅游民宿人才挖掘、推荐和培养力度。适时组织“长三角”地区旅游民宿人才交流研讨,积极推荐优秀民宿从业者参加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各类培训。(厅人事处)

7. 定期举办全省等级旅游民宿服务技能大赛,发挥以赛促训的积极作用,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厅市场管理处)

8. 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履职,广泛开展培训、交流等工作,建立民宿管理运营人员、开发设计人员、管家服务人员等多维度的培训体系,形成全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合力。(省旅游协会旅游民宿分会)

(四)强化创新产品开发

9.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指导乡村民宿企业确定发展定位和产品开发方向,创意开发主题房间、特色餐饮、观光度假、农事体验、工艺研学、亲子活动等产品,完善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打造特色鲜明、服务优质、体验丰富的乡村民宿产品体系。(厅资源开发处)

10. 紧抓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契机,指导旅游民宿企业打造基于5G、VR、AR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全景展示、虚拟现实场景改造等体验服务。(厅产业发展处)

(五)强化发展要素支持

11. 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进一步统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将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指标纳入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分配因素体系中,科学设置权重,提高各地发展旅游民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厅财务处)

12. 引导金融机构面向民宿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支持发行“民宿金融贷”等产品,促进旅游民宿项目需求方与投资方加强信息交流,吸引多渠道资金投入。(厅产业发展处)

13. 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积极争取乡村旅游民宿项目用地指标,探索回购、租赁、置换等农村闲置合法资产的盘活利用方式。(厅资源开发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工作,充分认识到旅游民宿对乡村产业振兴的积极作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坚决有力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部署要求。要结合本实施方案精神,研究文化和旅游部门支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的具体措施并迅速落实。

(二)加强招商,主动服务。各地要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各类旅游民宿人才返乡创业,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行政服务意识,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要结合本地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实际,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各项政策措施和公共基础设施支持,形成强大吸引力。

(三)强化指导,差异发展。各地要统筹指导当地乡村旅游民宿开发建设,及时掌握本地市场情况,定期组织旅游民宿交流,加强旅游民宿投资建设咨询服务,打造精品化、差异化、体验化的优质旅游民宿集群。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印发

初校:张文啸          终校: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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