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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5:17 信息来源:舒城县旅游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及《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21〕52 号)要求,由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旅游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城关镇春秋北路1号综合办公楼二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96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舒城县旅游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工作规定,将公开透明、及时高效作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76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4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旅游专题公开信息152条,规划范性文件0条。本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为十四五旅游专项规划、旅游领域政策解读、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政策及检查信息、主动回应等涉及民生、群众比较关切的内容,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单位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制度,优化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公开0件,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二是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确保县旅游中心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2021年底对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我中心现行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为代县政府办起草文件,目前已公开。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充分利用“@游舒城”抖音号及时发布政府信息,2021年,我单位通过抖音号已累计推送短视频59条,累计播放量370万,点赞量5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从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按职能职责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四是落实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1年我中心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少数信息中存在表述不规范的情况等问题。

2022年,我单位将认真做好以下两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认真做部门网站和抖音号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22110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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