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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9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04 09:58 信息来源: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董凡、章胜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利用资源优势,发展乡村民宿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委员反馈的问题情况

(一)农村用地和房屋闲置问题。委员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县农村人口外出务工较多,农村闲置房屋利用较少,加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适龄子女进城学习,农村房屋土地普遍闲置。极少数农户通过改建自住房,开设了农家乐、宾馆等,但是规模不大、管理不细、带动就业效果不强。我们积极与山水涧、高迪股份、携程、景域等知名旅游企业对接,注重招大引强,积极引入对民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具有成熟经验的市场主体,为民宿发展引入市场力量,推出市场认可、游客愿意买单的精品民宿。

(二)民宿产业竞争力不强问题。总体来看,我县民宿发展势头较好、潜力巨大,但是聚集性不强,产业分散。以委员所在五显镇为例,翠兰山庄、茶谷源农庄、桂庭院都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民宿,但是各自分散、没有统一品牌、市场知晓率低。以上三家民宿既未申请六安市大别·乡宿、也没有获评等级民宿。旅游中心目前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望庄营地、古月山庄等十家大别·乡宿,并申请随园小墅为丙级民宿,后期将加大品牌创建力度,不断提升我县民宿产业竞争力。

(三)经营模式不够丰富问题。大多数民宿仅限于吃饭、喝茶、打牌,乡野、乡土、乡俗、乡风、乡情等缺乏有效的串联和融合,对游客的吸引力较弱,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严重。对此,已研究出台了《舒城县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舒城县推进民宿发展行动方案》指导全县旅游民宿发展,将梁祝文化、周瑜文化、乡土文化等特色文化元素融入民宿建设、布局之中。

(四)民宿周边配套设施有待完善问题。目前我县旅游民宿,尤其是偏远山区道路、电力、网络、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有待提升。对此,我们正在积极改进,以五显镇为例,今年以来加大了对民宿建设的投入,不仅完善了水电等基础设施,民宿周边还配套了茶园、农家小院、垂钓中心、果园、菜园、花园等。

二、委员建议的落实情况

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是带动乡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特有的生态禀赋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一是在人才引进上给予帮扶。一方面正在积极与驴妈妈、携程等品牌民宿负责人对接,洽谈合作意向,争取通过招商引进设计运营专家;另一方面,开展电商培训,举办舒城县2023年旅游行业直播电子商务培训,对全县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点等旅游企业代表共计60多人进行培训,配合市文旅局组织酒店、民宿等从业人员进行星级饭店网上培训,培养本土人才。二是在政策扶持上给予倾斜。印发《舒城县旅游富民工程2023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全域旅游六个一行动方案任务清单》等文件,进一步优化旅游民宿发展环境、规范旅游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县旅游民宿有序、规范和高质量发展;制定完善《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民宿建设标准、奖励政策。2023年,安排实施3840万元支持庐镇乡江山村山埠房车营地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汤池镇西河大堰湾民宿改造项目、阙店乡神墩村太空舱建设项目等5个民宿项目。三是把乡村民宿发展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做好规划引领和管控,结合乡村振兴要求以及全域旅游发展需要,根据自然景观、人文环境、村庄条件等,进一步明确民宿产业的总体定位、行动目标、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开发重点。《舒城县全域旅游规划(舒城县旅游发展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已经将民宿作为重点内容规划,对舒城民宿的业态、发展模式、功能进行了深入谋划。结合前期盘活闲置资源的成功经验,我们将继续对旧校舍、旧厂房、古民居、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及其他资源进行收储或租赁盘活,统筹进行旅游民宿项目开发。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64-8629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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