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公开办:
我中心对照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测评问题清单, 认真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策法规方面
(1)部门文件
存在问题:1.“关于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参观游览舒城县内A级旅游景区的通知”的原数据板块成文日期与文件落款日期不一致;
2.“关于印发《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管理规则》的通知”的发布日期与文件形成日期间隔超过20个工作日。
整改落实情况:1.已将“关于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参观游览舒城县内A级旅游景区的通知”的原数据板块成文日期与文件落款日期调整一致;
2.已将“关于印发《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管理规则》的通知”的发布日期与文件形成日期调为一致。
(二)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
(1)意见征集
存在问题:“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征求《舒城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起草说明不规范,已有意见征集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
(2)意见反馈
存在问题:“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征求《舒城县全域旅游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意见反馈发布时间未在意见截止时间后30日内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已将反馈日期调整至30日内,更改为:8月30日
(三)政策解读方面
(1)负责人解读
存在问题:未公开2023年负责人解读信息。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整改中,加强2024年负责人解读工作。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照测评指标认真梳理需公开事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6日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四季度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台账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评价标准 |
问题明细 |
扣分 |
整改情况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
10 |
①2021年至今未梳理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本栏目不高于及格分,然后再计算如下分值②全面公开本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含代县区政府起草的和本部门印发的);③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部门文件不得与上级文件混杂④规范性文件提供WORD和PDF文本下载功能;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和电话。⑤规范性文件与解读一一对应(18年之后需解读)⑥其他文件鼓励配套解读,其他文件全部未配套解读的,扣除其他文件分值的一半,若有一件解读,就可不扣分)⑦规范性文件涵盖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规范性文件与解读链通,方便对照阅读。⑧发现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规范格式调整的,例如正文字体不规范、下载版本不规范的,每件扣2分;其他文件未公开去公章文字版 的,每件扣2分(考核2023年之后) |
1.行政规范性文件: |
3.6 |
1. 已将“关于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参观游览舒城县内A级旅游景区的通知”的元数据板块成文日期与文件落款日期调整一致; 2. 已将“关于印发《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管理规则》的通知”的发布日期与文件形成日期调为一致。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
4 |
考察点:①规范性文件按季度备案信息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含部门代县政府起草的、本部门名义印发的两种) |
/ |
0 |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
8 |
考察点: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①决策草案、②决策依据,③意见征集时间、④反馈渠道,包含信件、电话、邮箱⑤文件起草说明。⑥2021年至今未征求意见的,不得分。⑦2022年开始未进入意见征集库征求意见的,不算为意见征集。 |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征求《舒城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起草说明不规范,已有意见征集情况 |
1.6 |
已整改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反馈 |
|
8 |
考察点:公布①意见采纳情况及②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③意见反馈与意见征集需一一对应。)④意见反馈规范,含有文字说明及相应的表格展现整个文件的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体现公众有无意见 |
点击“意见反馈”栏目无法显示,建议及时调整; |
4 |
已将反馈日期调整至30日内,更改为:8月30日 |
规划计划 |
|
|
6 |
考察点:①年度全面与专项工作计划和②全面与专项工作总结③历年规划梳理公开 |
/ |
0 |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
|
2 |
考察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①任务分解、②执行和③落实情况等信息(按月或者季度公开)。 |
/ |
0 |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1 |
考察点:①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解表;②办理答复。(未发布且未说明的不得分)。本年度无任务的得分率80% |
/ |
0 |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1 |
考察点:①政协委员提案责任分解表;②办理答复。(未发布且未说明的不得分)。本年度无任务的得分率80% |
/ |
0 |
|
机构领导 |
|
|
1 |
考察点:①领导分工、②简历、③办公联系方式、④照片;⑤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
/ |
0 |
|
机构设置 |
机构简介 |
|
1 |
考察点:①机关职能、②机构设置、③办公地址、④办公时间、⑤联系方式、等。(公开时间不是2023年的不得分) |
/ |
0 |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
1 |
考察点: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①设置、②职能、③办公地址和科室门牌号(或精准的楼层信息)、④办公时间、⑤联系方式、⑥负责人姓名等。(本年度发现一条信息未更新的扣0.5分;全部未更新的不得分) |
/ |
0 |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预算 |
|
1 |
考察点:①本年度预算、②报表及③说明。 |
/ |
0 |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决算 |
|
1 |
考察点:上年度①决算②报表及③说明。 |
/ |
0 |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三公”经费 |
|
1 |
考察点:①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②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
/ |
0 |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
2 |
考察点: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依据财政局本级财政资金清单考核相关部门,无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80%得分率。) |
县级财政资金清单不涉及本部门 |
0.4 |
|
财政资金 |
部门项目 |
|
2 |
考察点:公开①预算安排、②绩效目标、③、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 |
0 |
|
应急管理 |
|
|
2 |
考察点:发布①事故灾害类、②社会安全事件类、③自然灾害类和④公共卫生事件类的⑤应急预案、⑥预警信息及⑦应对情况等信息。(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不需每类都发) |
/ |
0 |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
|
2 |
考察点:①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本部门权力②总目录、③分目录,④分表及⑤流程图,⑥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⑦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的⑧取消的权力目录、⑨下放的权力目录、⑩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目录、⑪承接的权力目录等信息。 |
/ |
0 |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
|
2 |
考察点:①公共服务清单,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 |
0 |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
4 |
考察点: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①办理信息及②结果。 ③信息公开规范性(例如标题单位全称、季度或者月度清晰)④内容公开清晰明了,不用二次打开附件(如行政许可运行结果需按月或季度公开办理结果及行政许可批复文件等信息;行政处罚运行结果需按月或季度公开办理结果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0 |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
1 |
考察点: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链接到当地信用网站也可) |
/ |
0 |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执法公示 |
|
2 |
考察点:公开行政执法①职责、②执法依据、③执法程序、④监督途径和⑤执法结果等信息。 |
/ |
0 |
|
“双随机、一公开” |
|
|
1 |
考察点:①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③抽查情况及④查处结果信息(不可外链,无抽查任务的单位发布情况说明得满分) |
/ |
0 |
|
网上政务服务 |
|
|
1 |
考察点:公开①办事指南及流程、②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③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可链接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需连接至具体信息)。 |
/ |
0 |
|
招标采购 |
|
|
2 |
考察点:公开①招标公示、②招标采购预算(单项目非年度)及③中标候选人公告,④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仅链接到交易平台,未分项目或者单条信息的,视为未公开。)(无招标项目的,仅有政府采购的(含分散或者集中),仅需公开合同及和同履约情况,按比例扣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本年度无此项工作的,参照监督保障得分率得分) |
/ |
0 |
|
新闻发布 |
制度安排 |
|
1 |
考察点:①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②年度安排(③发布主题、④发布形式、⑤发布时间等)。无发布会的80%得分率即可) |
/ |
0 |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
|
1 |
考察点: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①发布稿、②现场图片、或者视频、音频等。说明无发布会的80%得分率即可) |
/ |
0 |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 |
|
2 |
考察点:①转发国家和省、市、县(市、区)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
/ |
0 |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 |
|
4 |
考察点:①部门负责人(不要求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年度考核栏目,前二季度无信息的可参照监督保障栏目得分率得分) |
未公开2023年负责人解读信息 |
4 |
持续整改中,加强2024年负责人解读工作 |
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
|
8 |
考察点:2021年至今未发布政策解读的,不高于及格分,再计算如下分值。①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②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③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深入解读①制定背景和依据、②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③研判和起草过程、④工作目标、⑤主要内容、⑥创新举措和⑦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7要素考核2020年7月份之后的解读);解读与文件发布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工作日。(形式多样与内容质量各占比4分,解读与文件未链接、解读内容与原文大量重复、过于简单以及以起草说明代替的每件扣3分,扣完8分为止) |
/ |
0 |
|
主动回应 |
|
|
5 |
考察点:公开①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②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③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 |
0 |
|
监督 |
公开制度 |
|
2 |
考察点:①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④政务舆情回应制度、⑤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⑥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⑧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⑩政策解读制度、⑪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⑫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⑬政务公开考评制度、⑭政府开放日制度、⑮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参照市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不强制要求全部更新) |
/ |
0 |
|
监督 |
监督保障 |
|
6 |
考察点:①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②季度整改报告③隐私排查整改报告④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每项1.5分。 |
/ |
0 |
|
监督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
4 |
考察点:①2022年年度报告年报按新版本公开;报告内容包括:②总体情况、③主动公开情况、④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⑦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总体情况需包含⑧主动公开、⑨依申请公开、⑩政府信息管理、⑪平台建设、⑫监督保障;⑬22年年报,在2023年1月31日之后公开的扣4分。⑭年报雷同现象。⑮ 年报内容陈述不全面、数据有问题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本栏目可倒扣分数,最多倒扣4分 |
/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