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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00:00 信息来源:扶贫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关于印发

《舒城县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 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舒城县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舒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1113

 

 

舒城县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激发贫困村创新发展活力,加快贫困户增收脱贫步伐,根据《关于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2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培育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培育创业人员、搭建创业平台、构建服务体系,培养一批在贫困村创业发展、增收致富并带领贫困群众共同致富的骨干力量,为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带动效应。计划2018-2020年,力争全县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培育5名以上致富带头人,3年计划培训人数不少于400人。

二、选好选准培训对象

(一)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具有领办村级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有意愿履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社会责任且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的本土人才。

(二)选择范围。主要从目前已在贫困村创业人员中选择,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小微企业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能人大户;在外创办企业、务工有意愿回村创业的本土人才;企事业单位愿意回贫困村创业的人员。

(三)选定程序。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公开公示程序进行。基本程序为,由本人申请、村“两委”推荐、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考察、村级公示,乡镇政府审核、镇级公示,由县扶贫办同有关部门审定公告后,确定为致富带头人。

三、培养模式

(一)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乡镇(开发区)根据贫困村需求情况和可行性,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2018年需完成每个贫困村培训1-2名致富带头人(含潜在致富带头人)的任务,2019年需完成所有致富带头人培训一遍的任务。

(二)合理安排培训方式。可安排集中授课和现场考察相结合。集中授课:国家涉农与扶贫政策解读、金融与信贷政策、农业发展动态与新技术、农产品市场营销及电子商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为主;现场考察:参观学习现代农业企业、农业示范园区、电子商务园区、新农村示范村等;经验交流:分享创业经历和经验、贫困村产业发展的经验与建议、主题讨论等。

(三)优选培训机构。选择本地具备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企业、农民合作社、学校、小康村,建立教学和见习基地,充分利用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实训基地等培育致富带头人,强化现场培训、示范观摩。可采取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责任意识强、培训经验丰富的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培训任务。充分发挥金寨县省级扶贫培训基地(金寨技师学院)作用。各乡镇(开发区)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服务中心”,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政策咨询、培训孵化、创业指导、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坚持培训内容与当地扶贫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与学员创业实践相结合。具体培训内容各乡镇(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同时,深入总结致富带头人带贫减贫典型案例,采取案例教学或经验交流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致富带头人带贫减贫责任意识和创业能力。

   (五)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各乡镇(开发区)可根据实际需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建立一批稳定、专业知识强的导师队伍,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帮扶方式,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持续的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

四、建立完善带贫减贫机制

(一)完善创业项目带贫减贫制度。鼓励支持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产经营和就业创业,建立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辐射带动作用。

(二)完善资产收益扶贫带贫减贫制度。贫困户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项目,在取得收益前要对其长期利益保障作出制度安排。脱贫攻坚期内,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各地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以用于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投入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也可以采取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方式,激励贫困人口劳动致富、光荣脱贫。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各乡镇(开发区)可根据实际,建立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带动激励和淘汰退出机制,对带贫减贫效果明显的致富带头人给予相应的创业支持。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开辟项目绿色通道。对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相关部门要在规划、国土、环评、林业、交通、水利等行政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二)加强项目贷款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针对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重点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保险机构要把致富带头人发展的产业项目纳入保险扶贫范围,享受保险扶贫优惠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积极开发适宜产品,适度提高保额,适当降低保险费率。致富带头人参加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鼓励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三)发挥融资担保功能作用。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金和扶贫产业基金。对参与脱贫攻坚、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的企业,可根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成效予以减免担保费或实施优惠费率。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为致富带头人提供融资担保。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

(四)落实各项特惠政策。要结合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贫困村的技术支持,结合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等项目,鼓励和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对致富带头人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指导帮助致富带头人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推广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引导致富带头人依靠科技带领贫困群众致富。同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回村创业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行离岗后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基本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形成联系扶持创业致富带头人事业发展、示范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创业致富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开发区)需在11月底前制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加强合作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商合作,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用好资源,聚合政策,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促进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三) 建立信息动态管理。各乡镇(开发区)扶贫办每季度首月3号前将上季度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县扶贫办。要建立信息档案库,真实采集致富带头人相关信息,同时开展动态调整,致富带头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上报更新。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每个贫困村力争培育5名以上致富带头人的要求,做好申报、认定工作,确保及时完成致富带头人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子系统工作。

(四)加大宣传舆论引导。要广泛深入宣传创业致富带头人扶贫培训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开发区)要采取新闻媒体、互联网、短信平台、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和宣传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扶持政策、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激发创业热情,辐射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创业致富。要善于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用典型引路推动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推广典型经验模式,及时收集整理培训图片、文字资料。

(五)强化结果监督机制。加强对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带贫减贫成效显著的给与表扬;对贫困村“垒大户”、扶能人不扶贫困户、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舒城县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 .pdf

舒城县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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